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7-01
字体大小: 打印


1 目的

为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保障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

3 定义

“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 职责

总务科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三同时”档案的归口管理。

5 程序

5.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1)在政府部门进行了立项备案的建设项目;

(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4)有关部门确认的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5.2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5.3 建设项目“三同时”基本工作要求:

5.3.1可行性研究及项目设立审查阶段

(1)编制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2)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报送资料;

(3)各项评审(审查)通过后,将各评价报告及评审意见存档;

(4)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项目立项审核、批文。

5.3.2设计阶段

(1)总务科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现行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初步设计;

(2)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相关资料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5.3.3施工建设阶段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由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须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2)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工艺变化、生产规模变化及安全设施改变等设计变更时,须将设计变更及说明报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

5.3.4 竣工验收阶段

委托并配合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将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

6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

2023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