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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可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形式主要包括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平台采集和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qdwxnet.com/)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的,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学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审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
(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6:30
联系电话:0532-85725075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66号
邮政编码: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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