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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资助文件为《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青岛卫校中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等,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
三、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填写《中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报告》。
四、上报材料:
1、每名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每名申请学生的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每名申请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2、整个班级的《中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报告》。
学生科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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