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考生:
根据《2024年度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简章》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考察、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分别开具政审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两项内容,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一)政审证明开具要求
1.2024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
2.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请提供档案管理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要求盖章并密封)。
政审证明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参与邪教组织、违法违纪等行为。政审证明材料需注明出具该材料部门的办公电话和经办人,加盖公章,密封。
(二)无犯罪证明开具要求
考生的无犯罪证明均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上述材料在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5:00前交至学校人事科,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如需邮寄,请邮寄至: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66号青岛卫生学校人事科,刘老师收。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人事科电话:0532-85978197。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8:00
集合地点:青岛市市立医院西院区(朝城路2号)A楼三楼体检中心
(三)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费用约450元(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3.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照相,然后进行体检。
4.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简章要求进行递补体检,具体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当日请空腹,于前一日晚10点之后禁止饮食、饮水。查体前三天禁辛辣烟酒,肥甘厚腻,限制高脂高蛋白饮食,生活规律,避免服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要求空腹(禁食、禁水),憋尿(早晨最好不要上小便),在抽静脉血和完成腹部B超检查之前不能饮水进食,以免影响结果,采血项目要求在早上九点之前完成;抽血后按压采血处的针孔及静脉血管3-5分钟,避免皮下出血。(棉棒请丢弃在黄色垃圾袋中);测血压前应休息(不少于15分钟),保持心境平和,以确保所测血压的准确性;尿样检查须留取中段尿。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线检查,待后补检;查体完毕,检查所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将自己的查体档案送交服务台。
6.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体检过程中请大家保持一定距离,全程须佩戴口罩(五官科除外),有体温升高者,请自动提出申请,停止本次体检。
四、未尽事宜按《2024年度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考察咨询电话:0532-85978197(工作时间)
体检咨询电话:0532-85719356(工作时间)
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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