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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二卫生学校地震应急预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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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科学、有序应对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所在行政区域及周边地区但对我校产生影响的地震应急处置活动。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综合协调、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和学校协同、科学处置。

  1.5地震灾害分级标准与应急响应级别

  地震灾害事件是指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与其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分别为Ⅰ、Ⅱ、Ⅲ和Ⅳ级。具体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级别如下:

  1.5.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Ⅰ级)

  造成300人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

  发生7.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学校在国务院、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青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胶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1.5.2重大地震灾害(Ⅱ级)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

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可初步判定为重大地震灾害,学校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青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胶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1.5.3较大地震灾害(Ⅲ级)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发生4.5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学校在青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胶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1.5.4一般地震灾害(Ⅳ级)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部分建筑物有一定损坏,造成较大范围群众恐慌的地震灾害。

发生4.0级以上、4.5级以下地震可初步判定为一般地震灾害,学校在胶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1.6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和调整依据

  地震发生后按照人民政府发布的地震震级作为初判指标,立即启动对应级别的地震应急响应;待各项灾情数据汇总核实后对照地震灾害分级标准确定地震灾害等级,并对应调整地震应急响应级别。

  1.7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

  地震灾害事件按照地震灾害等级实行分级响应与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学校对应启动Ⅰ级、Ⅱ级和Ⅲ级应急响应,负责在上级政府的指挥和部署下,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学校启动应急响应,在胶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实施学校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

  学校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参照《学校综合应急预案》,由学校校务会成员、专业骨干人员等组成。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场所设在安全保卫科。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是我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全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具体指挥部署、组织协调全校抗震救灾工作。

  2.1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校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副校长

副总指挥:副校级领导

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工会代表

  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地震突发事件应对、分析、研究地震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指导学校做好一般地震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对发生在敏感时段的、可能有较大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一般地震灾害,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组织指挥地震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人民政府给予支持;按规定做好各类震情灾情信息的上报工作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学校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2.2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科,负责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担任。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成员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地震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地震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地震应急文件材料归档工作。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做好一般地震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根据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具体组成和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安全保卫科牵头,有关科室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协助总指挥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负责向学校师生传达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指示、命令;组织发布震情、灾情信息;负责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协调各方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部署维护救灾现场交通秩序,协调学校驻军抢险救灾队伍;协调解决抢险救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负责指挥部的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

  (2)抢险救灾及次生灾害防御组:由总务科牵头,相关科室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抢险救灾,组织指挥各类救援队伍,组织搜救被困师生和受伤人员;组织各类次生灾害处置及特殊建筑物抢险;组织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组织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等。

  (3)医疗救护防疫组:由教务科牵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监督、监测灾区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和药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种疫情;负责开展对震后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组织协调殡仪馆,做好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

  (4)受灾群众安置组:由学生科、总务科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受灾师生救助工作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调配帐篷、衣被、食品、药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和救援人员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做好受灾师生的紧急安置;保障师生基本生活;接受和安排捐赠。

  (5)社会治安组:由安全保卫科、保安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维护震后学校治安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打砸盗抢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疏导解决由地震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组织对要害部门等重要场所的警戒。

  (6)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室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震情、灾情、抗震救灾信息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师生的应急知识和科普知识宣传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开展舆情收集分析,负责信息发布,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及时澄清地震谣传或误传信息,安定民心。

  (7)后勤保障组:由总务科、账务科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物资保障和资金保障;负责储备帐篷、衣被、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物资;制定抗震救灾所需专项资金的筹集、预算和支出的管理办法;管理抗震救灾的捐赠事宜;管理使用物资、善款。

  2.4市地震现场指挥部

  市地震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长(一般由校长担任)、副指挥长(一般由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校长担任)和校务会相关人员构成。负责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

  3各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3.1即时启动响应,就地开展自救互救及救援行动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震情信息对照应急响应初判指标,即时启动各自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立即组织受灾师生进行自救、互救。

  3.2一般地震灾害(Ⅳ级响应)

  事发时即时启动应急响应,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处置或赶赴地震现场指挥,组织调动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3.3较大地震灾害(Ⅲ级响应)以上时,

  事发时启动应急响应,按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结束应急处置行动

  当生命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受灾师生基本得到安置、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得到控制、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学校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根据青岛市地震现场指挥部或胶州市地震现场联合指挥部提出灾区是否结束应急救援期的建议结束。

  4其他地震事件的划分与处置

  其他地震事件划分为强有感地震事件、地震谣传事件和外地特大地震事件。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1强有感地震事件标准及应急处置办法

  发生在胶州市辖区内的3.0-3.9级地震,或发生在胶州市相邻地区4.0-4.9级地震且在胶州市局部地区地震烈度达到5度以上,有明显震感,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但未达到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初判指标和分级标准的地震事件。

  按照地震事件发生地区胶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4.2地震谣传事件标准及应急处置办法

  出现地震谣言,对我校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

  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3特殊时期应急戒备

  在重大社会活动或其他敏感时段,学校应当部署和加强震情值班、信息接收、地震应急准备等应急戒备工作。

  5应急保障

  5.1资金、救援装备物资

  账务科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应急救援资金预算,建立救灾资金保障机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所需各项经费。

  5.2应急避难场所

  规划建设并利用现有的绿地、学校操场以及其他空地设立满足应急避险需求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疏散演练。

  5.3宣传、培训和演习

  安全保卫科要不断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地震应急意识,加强师生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

  要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安全保卫科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模拟构建有针对性的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

   6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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