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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应范围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明原因集体食物中毒等不良反应事故,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形势发展,施行战时工作体制和机制。
(1)成员名单
组 长:刘秀敏 校长
马桂莲 党委书记
副组长:高 峰 副校长
吴淑娟 副校长
瞿新吉 纪委书记
成 员:刘 萍 办公室主任
李 超 财务科科长
刘鸿业 教务科科长
崔 勇 总务科科长
汪德玺 招生就业科科长
孙兆辉 安全保卫科科长
陈守辉 信息技术科科长
宋 良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任现龙 学生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李纪承 人事科副科长
王茂磊 工会代表
高 波 总务科副科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勇同志兼任。
联络员:高波 宁昌伟
(3)成立应急工作机构,以总务科为牵头部门,并按有关职责范围开始运转,加强对应急工作的部署、检查、指挥、处理。
(二)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职责
1.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高峰 副校长 联系电话:13656399633
组员:崔勇 总务科科长 联系电话:13697665368
高波 总务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13465850896
主要职责:
⑴迅速到达现场了解事故情况,控制局面,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⑵尽快向胶州市教育体育局、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胶州市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电话:82233800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82289329 82206900
胶州市疾病控制中心电话:87212552
⑶组织力量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⑷密切配合相关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有关指示;
⑸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刘鸿业 教务科科长 电话:15092227989
任现龙 学生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联系电话:13626484580
组员:吴清叶 联系电话:15969829435
邰怡 联系电话:15165216064
逄迪 联系电话:15966898616
李阳 联系电话:15192768961
王昊联系电话: 18765298272
郑高福 联系电话:13791966531
主要职责:
(1)立即组织护送身体有明显症状不适人员去医院救治,追踪了解病情,随时与学校负责人保持联系;
(2)接待患者家属,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3)发生事件班级的班主任
3.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崔 勇 总务科科长,联系电话:13697665368;
组员:高 波 总务科副科长,联系电话:13465850896徐 蕾 总务科副科长联系电话:13553057218
程 菲 联系电话:17806241586
曹风银 联系电话:15863001816
吴雨珊 联系电话:13780695995
陈 晓 联系电话:13953213863
主要职能:
⑴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⑵排查其他人员,如果发现新病人组织力量送医院;
⑶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⑷组织管理好学生,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⑸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必要时配合相关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4.舆情应对小组
组长:刘 萍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15066186887
组员:陈守辉 信息科科长联系电话:15063003368
姜晓静 联系电话:18863961791
李 震 联系电话:18661662717
张译丹 联系电话:13678897997
主要职能:
(1)及时了解现场情况,指定新闻发言人正确应对媒体;
(2)及时监控舆情,控制网络不实言论的传播。
5.停止供餐应对小组
组长:崔勇 联系电话:13697665368
组员:高波 联系电话:13465850896
主要职能:
一旦出现不可抗因素(如停电、停气等)或经查实需要封存食堂现场,确需学校食堂停止供餐的情况下,启动该应对小组。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配送餐方式;
选择有资质的配餐企业临时配送餐;
6、 应急配餐公司:青岛壹玖金榜配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胶州市三里河办事处南辛置村西
配餐企业联系人总经理:周庆文
联系电话:13608981611。
学校接餐人:高 波 联系电话:13465850896、
宁昌伟 联系电话:18678954513.
三.响应启动
1.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应立即向胶州市教育体育局报告,包括: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便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等。学校在电话上报后应在40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
2.应急指挥小组成员迅速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摸清情况,在进行收集取证的同时,对现场进行应急处理。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上报胶州市教育体育局、胶州市三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胶州市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胶州市教育局上报电话:0532-82233821(学校保障服务科)、0532-82233820(体卫艺科)
胶州市市场监管局上报电话:0532-82289329 82206900
胶州市疾控中心上报电话:0532-7212552
四.处理措施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主动组织病人就医,避免贻误治疗;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餐具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相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原因提供可靠保证;学校应尽快组织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员到现场,准备接受相关调查;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加工场所、食品原材料、贮存条件、食品留样、设施设备、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调查。
2.了解事件发生,发展的一般情况,发病日期,人数,学生近期出勤、学习、生活、劳动、预防保健情况等。查清时间爆发中的全部病例,特别是首批发病者的情况,进行病例调查和病例登记。
3.经联合现场调查后,初步判明事故起因属于传染病、食物污染、环境污染、污水污染或药品质量等,配合相应专业机构,共同按照相应规定的处理要求,进行调查及处理。属于学校卫生专业方面的重大事件,由胶州市卫生监督机构按要求进行处理,首先进行初步调查。
五.应急保障
1.根据事件分析原因,制定综合性防疫措施,监督学校落实应急改进措施,并进行全面消、杀、灭处理。
2.突发事件若未得以控制,必须调整现场力量及验证方法,修订或补充新的措施。
3.事态好转后,留部分人员现场监护和进行善后处理,直至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全部结束。
4.收集资料由现场负责人员写出完整的书面调查报告,向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汇报。将全部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备案。
5.应设立新闻发言人作为接受新闻采访的唯一授权人,协调应对突发事件的媒体采访或舆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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