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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预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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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目录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2 响应分级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 应急响应

3.1 信息报告

3.2 预警

3.3 响应启动

3.4 应急处置

3.5 应急支援

3.6 响应终止

4 后期处置

4.1 污染物处理

4.2 生产秩序恢复

4.3 人员安置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2 应急队伍保障

5.3 物资装备保障

5.4 其他保障

6 附件

附件1:学校概况

附件2:风险评估结果

附件3:应急预案体系

附件4:应急救援物资清单

附件5:应急人员通讯录

第二部分  正文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责任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1.2 响应分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学校应急响应分为两级,一级响应最高。当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申请启动地方政府相关应急预案。

1.2.1一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火灾等事故,需动用学校全部人员、设备等资源紧急处置,应启动学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及1人以上死亡、3人及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轻伤或一百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规定的较大涉险事故,或发生其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1.2.2二级应急响应

未达到一级响应标准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可视情况启动本预案。(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重伤、1人及1人以上轻伤或一百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规定的较大涉险事故之外的其他涉险事故,或发生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学校成立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作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办设在安全保卫科。应急专业队伍分别设立抢险救援组、疏散警戒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和调查处理组五个应急工作小组,从而组成一套完整的应急工作组织体系。

2.1.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刘秀敏   校长

马桂莲  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高  峰  副校长

吴淑娟  副校长

瞿新吉  纪委书记

组  员:刘  萍   办公室主任

李  超   财务科科长

刘鸿业   教务科科长

崔  勇   总务科科长

汪德玺   招生就业科科长

孙兆辉   安全保卫科科长

陈守辉   信息技术科科长

宋  良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任现龙   学生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李纪承   人事科副科长

王茂磊   工会代表

2.1.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办)

主任:高  峰

成员:刘  萍 孙兆辉

2.1.3

抢险方案组:

组长:刘秀敏  马桂莲

组员:高  峰  吴淑娟  瞿新吉

抢险救援组:

组长:高  峰

组员:孙兆辉 崔勇  李纪承 王茂磊 王佳伟 宋资业

疏散引导组:

组长:吴淑娟

组员:任现龙  逄迪 吴雨珊 孙雅文  陈晓  王昊

对上对外联络协调组:

组长:吴淑娟

组员:刘萍  崔慧宁  孙丽艳  

警戒保卫组:

组长:高  峰

组员:孙兆辉  保卫科干事 全体保安

后勤保障组:

组长:高峰

组员:崔勇 徐蕾  高波 曹凤银

医疗救护组:

组长:刘鸿业

组员:宋淑燕  郁传民 郑高福  栗  娜  安素苇 蔡 蕊 崔  岩 郭玲玲 任翔宇

物资设备组:

组长:高峰

组员:崔勇 高波

资金筹备组:

组长:刘秀敏

组员:李超 王佳伟 乔丹 王雅楠

调查处理组

组长:刘秀敏 马桂莲

组员:高  峰  吴淑娟  瞿新吉  刘  萍 孙兆辉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统一指挥调度。

(3)协调各应急救援专业组工作。

(4)决定应急现场的各类重大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

(5)决定事故上报。

(6)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和事故调查工作。

2.2.2 应急办职责

(1)参与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组织各科室学习、培训、演练本预案,并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

(3)承担学校应急值班工作,受理事故报告并分析研判,做好事故信息上传下达、信息报告工作。

(4)判断态势发展,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5)协助、指导各应急小组及相关单位实施应急指挥部各项行动方案、指令。

(6)根据事态发展,向应急指挥部提出调整工作组人员构成的建议。

(7)沟通协调外部救援的应急物资和应急力量。

(8)掌握事故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向应急总指挥提供进展情况报告。

(9)根据法规规定和总指挥的意见进行事故上报。

(10)  进行事故应急评估。

2.2.3应急办主任和成员职责

主任:负责确定现场潜在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组织制定现场的应急和响应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并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在发生火灾事故和紧急情况,进行现场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评估,组织现场的应急抢险救援,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地方政府的管理科室、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应急救援处理现场指挥权转化后的移交和应急救援处理协助工作;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及善后处理工作。

成员:配合主任完成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在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依次行使主任权利。

2.2.4抢险方案组:根据事发现场情况,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查明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

2.2.5抢险救援组:

(1)根据本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及现场情况,采取具体的现场抢救措施并负责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确定危险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被困、被压埋人员,搜救失联失踪人员,及时报告现场情况。

(3)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制定、实施应急抢险方案,全力控制事态发展。

(4)保护事故现场,做好现场记录。

2.2.6疏散引导组:

(1)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各科室人员、学生等按疏散的方向和通道进行有序疏散。

(2)必要时,紧急搬移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3)警示、阻止人员误入非安全疏散通道、出口;将人员疏散至指定安全地点,进行人员清点,防止人员滞留。及时将人员疏散情况报告抢险救援组和指挥部。

(4)根据抢险救援组确定的危险区域设置警戒区域,疏导外围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事故现场。

(5)引导外来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6)维护事故现场周边秩序,防止和控制盗抢等其他治安事件发生。

2.2.7对上对外联络协调组:根据现场指挥的授权,如实报告、发布事发现场情况,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2.8警戒保卫组:负责报警设备的配备,根据领导指示及现场情况,及时向有关地方消防、医疗、电力、电信、交通管制、抢险救援等各公共救援科室报警联络,确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警戒工作,引导外部救援进入现场,并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2.2.9后勤保障组职责

(1)负责抢险过程中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包括应急物资、车辆、工器具的调配使用。

(2)根据抢险救援组的要求负责供配电、供水、供气等的处置。

(3)负责抢险人员的防护用品、餐饮等各项保障。

(4)负责紧急物资的采购及配送。

2.2.10医疗救护组:

(1)负责在事故现场附近安全区域设置临时救护点,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及应急处理。

(2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3)做好伤亡人员及送医人员记录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4)配备和保持应急救护所需要的医疗器材和药品。

2.2.11物资设备组: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租赁、购置和维护保养,在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及时提供相应物资设备。

2.2.12资金筹备组: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禁止挪作他用,在发生事故时,确保资金充足及时。

2.2.13调查处理组职责

(1)负责配合政府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对未造成人员伤亡或政府委托自行调查的事故进行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评估及协助事故调查组评估事故的影响,认定事件、事故性质和责任。

(3)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置(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4)提交事件调查报告。

(5)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有关物证进行拍照保存或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才可移动。

(6)检查事故现场,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按规定对受事故影响的设备、设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修复恢复生产秩序;必要时,应对建(构)筑物、设施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工作。

(7)规范处理各类污染物,消除环境污染。

(8)妥善处理相关损失的善后理赔工作。

(9)对应急能力(包括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进等)进行评估总结,提出对预案的调整意见。

2.2.14现场其它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场所和区域,服从指挥,有报警和帮助警戒、转移危险物料等义务。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科。

3 应急响应

3.1 信息报告

3.1.1 信息接报

(1)信息内容应包含: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对周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员的影响;请求协调、支持的事项;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2)学校应急办负责信息接收。

(3)信息传递: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或行政值班人员报告,情况紧急时应同时拨打119、110报警。相关人员接报后,应迅速赶到现场,根据事态立即组织抢险救援,按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恶化,并向应急办报告。应急办接报后,及时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向总指挥报告并提出启动相应预案的建议。当总指挥下达命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时,应急办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应急小组人员到场按职责展开救援行动。

(4)信息上报:应急办接报后,根据总指挥指示,应将事故信息于一小时以内上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和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根据事故类别,还应分别向胶州市教育体育局、胶州市卫生健康局、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特种设备事故)等有关科室报告。如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单位还应及时向周边单位做出事故通报。

3.1.2 信息处置与研判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由应急指挥部确定响应级别。并实时跟踪事态发展,做好相应准备,视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和启动本预案。需要扩大应急启动高一级响应时,本级响应必须完成启动。

3.2 预警

3.2.1 预警启动

由政府有关科室、新闻媒体发布或周边单位传达的预警信息,政府科室发布的预警信息,由应急办根据学校实际,发出预警并报告总指挥。

3.2.2 响应准备

应急办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响应准备工作,应急人员、应急物资和装备、后勤和通信保障等措施及时到位,及时采取防范和应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全力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3.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 响应启动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或行政值班领导报告,同时拨打应急办值班电话报告应急办。科室负责人或行政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前提下进行抢险,抢救受伤人员,疏散无关人员。紧急情况下,科室负责人或行政值班人员有权下令撤出所有人员。

(2)应急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判断,向总指挥报告,有人员受伤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按照相关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事态严重,符合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或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建议启动一级响应,由总指挥下令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或本预案。由应急办通知指挥部成员、各应急小组组成人员按照本预案规定,赶赴相应岗位,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事故抢险。抢险救援组组长到达现场后,迅速作出判断,根据事故类别,依据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结合现场情况,确定危险区域,采取相应救援措施。重大事宜应报告总指挥,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做后报。按程序、时限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部门报告。

(3)应急指挥部人员迅速到位,现场判断、指挥、协调应急行动,调配应急资源,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非应急人员进行疏散,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当事态有继续扩大趋势,学校应急力量无法控制时,总指挥应向胶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报告,请求启动上级应急预案。上级相应预案启动后,配合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实施救援。

(5)事态得到控制后,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安排布置应急恢复和信息发布有关事宜。

3.4 应急处置

(1)行政值班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按照相应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2)搜救伤亡人员,将其转移至安全地带,必要时开展现场医疗救护。

(3)迅速疏散非应急救援人员,封锁事故现场,按规定实施警戒和警示。

(4)搜索事故现场及危险区域,确认事故场所是否还有未撤离人员,人员撤离后实施事故区隔离。

(5)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灭火、切断电源、堵漏等有效措施,对妨碍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有关设备、设施、材料进行转移,严密关注建(构)筑物状态,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发现危及人员生命的征兆,抢险救援组长有权下令撤离抢险人员并报告总指挥。

(6)及时向胶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报告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7)当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临近单位和上级主管科室报告情况,请求支援。

3.5 应急支援

(1)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拨打119、110报警,且可以直接向胶州市人民政府的应急管理局、胶州市教育体育局、胶州市卫生健康局、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特种设备事故)等有关科室报告。

(2)如果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学校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超出学校控制能力,经请示学校总指挥同意,以学校名义向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和其他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3)当政府相关部门赶到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后,学校现场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配合政府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3.6 响应终止

宣布响应终止的基本条件是事故现场的各种隐患已消除。

(1)事故现场已经得到控制。

(2)失踪、失联人员全部得以确认,受伤人员全部得到救护。

 (3)事故现场及相关影响范围内的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4)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已经消除。

符合上述条件后,学校抢险救援组组长向学校总指挥提出建议,由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后的撤离应有序进行,为后期处置创造良好条件。

4 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在保证事故调查所需物证不灭失的前提下,做好伤员救治、污染物处置、生产秩序恢复、事故调查与处理、善后赔偿、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后期处置工作。

4.1 污染物处理

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所有事故应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由善后处理组组织人员及时彻底清理和统一收集,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4.2 生产秩序恢复

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事发科室、总务科等科室应尽快组织恢复工作、教学和生活秩序,要对建(构)筑物、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检测,必要时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事故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配合消防、安全监管、环保、公安、质检、电力等科室做好后期处置,必要时对受影响区域环境开展连续检测、评估,直至正常值。同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思想教育活动,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4.3 人员安置

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周边单位生产生活受影响的,善后处置组应积极主动与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受影响区域内的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时救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校各级应急联络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相关应急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

5.2 应急队伍保障

学校对应急处置进行统一协调和资源配置。学校应为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

5.3 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装备由总务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需要,汇总各科室提出的应急物资装备明细,提出保障计划,确定应急物资的品种及数量,明确储存地点、保管人员,粘贴应急标识,定期进行盘存、维护。各科室对本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设备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5.4 其他保障

学校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应急救援进行培训、应急演练、设备维修购置、物质奖励以及救援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提供资金保障。经费保障分为日常应急资金和临时应急资金。日常应急资金由安全保卫科年初根据需要提出计划,报校长审批后专款专用;临时应急资金由校长审批,财务科负责提供。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1:学校概况

山东省青岛第二卫生学校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曾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健康教育基地、青岛市五星级阳光校园、青岛市首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设有护理、药学、口腔修复工艺、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五个专业,其中,护理专业是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对口就业率和优质就业率“双高”专业、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药学专业是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在全国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中,累计获得6枚金牌,在山东省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配备专业教师94人,20余名教师获得全国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山东省青年岗位能手、青岛市优秀教师、青岛市教学能手、青岛市学科带头人、青岛市名师、齐鲁名师等荣誉称号,在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护理团队获得专业技能课程二组一等奖第一名。在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能力比赛中,思政团队获得二等奖。在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护理团队获得二等奖。

学校占地62.7亩,建筑面积3.39万平方米。实训条件先进,位居全省前列。拥有一座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的现代化综合实训中心、一座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的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助产专业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虚拟化、高仿真”的实训,与医院临床零距离。

近几年,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提质培优和职教高地建设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卫生职业教育特色,形成了“专业有特长、比赛有优势、实践有技能、就业有市场、升学有方向”的育人新局面,为“健康青岛”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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