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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学校膳食工作,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提升学生膳食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现对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
校内监督小组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校内监督队伍成员
由分管食堂副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有总务科科长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担任,成员包括各个科室负责人、食堂主要管理人员、班主任、班级生活委员、职工代表、家委会成员、厨师长和营养师。
校内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总务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开展校内监督小组的日常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监督、互通交流、共建共享的常态化工作模式,营造校内监督良好氛围,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食堂的科学管理,督促食堂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确保伙食质量和食品安全。
(二)参与制定营养配餐方案,监督食堂日常运营情况,反映师生饮食需求和建议。
(三)参与检查食堂的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以及食品加工操作的各流程执行情况、食堂各类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参与检查学生用餐环境的安全、卫生情况和用餐秩序情况,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五)负责督促检查学校食堂贯彻、落实经学校审定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其他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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