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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二卫生学校食品采购岗位及采购员职责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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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食品采购岗位及采购员职责

 

1.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原料采购要求。

2.严格按照大宗食材采购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食品及原料的公开招标、定点采购、集中配送。

3.采购食品应向供应方提出质量、数量要求,建立供货商评价和退出机制,定期组织学校膳食委员会人员对供货商进行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商。

4.掌握必要的感官检查方法,确保采购的食品无异常,查验采购食品的包装标识、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明等,向供货商索取相关产品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编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

5.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3)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相关产品;

5)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6)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活畜禽等;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

6.配合做好食堂伙食收入、支出以及盘点库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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