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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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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校舍(包括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宿舍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

一、管理职责 

成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成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代表、后勤人员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各方关系,确保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全体教职工如发现房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管理小组应在短的时间内及时制定应变措施。

(二)明确各科室具体职责

1.总务科:作为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执行科室,负责校舍的日常维护、维修计划制定与实施、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等工作。建立校舍档案,详细记录校舍建设、改造、维修等信息。

 2.学生科: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如主题班会、主题教育、宣传栏等)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并组织实施在紧急情况下师生的疏散方案 。

3.教务科:合理安排教学活动,避免因教学安排不当对校舍安全造成影响,在组织各类教学实践活动时,负责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4.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教育,督促学生爱护校舍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协助学校做好班级所在区域校舍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检查

(一)日常检查:按照学校安全网格责任分工,由相关人员每日对校舍进行巡查,重点检查门窗、水电设施、楼梯扶手、屋顶防水等是否正常,有无安全隐患。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二)定期检查:每月由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涵盖校舍结构安全、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特种设备(如电梯)运行状况等。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期限。

(三)专项检查:在强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前后以及开学前、放假后,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校舍在灾害影响下的受损情况和假期中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确保校舍能安全投入使用。

 、维护与维修

(一)日常维护:根据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结果,总务科制定日常维护计划,安排专业人员对校舍进行日常保养和小修小补,如门窗的润滑、水电线路的简单维修等,确保校舍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维修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和需要维修的项目,由总务科填写维修申请单,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安排专人进行监督,确保维修质量和施工安全。维修完成后,组织验收并做好记录存档。

 四、应急处置

(一)制定应急预案:制定校舍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在发生火灾、地震、房屋倒塌等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流程、人员疏散路线、救援措施等。

(二)应急演练: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至少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使师生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和疏散路线,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应急响应:当发生校舍安全突发事件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启动应急预案。学校各科室和相关人员按照预案职责迅速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及时疏散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五、档案管理

(一)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总务处负责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校舍建设规划、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安全检查记录、维修记录、改造记录等。

(二)档案管理要求:档案资料应分类整理、编号归档,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档案资料要及时更新,如实反映校舍的最新状况,为校舍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山东省青岛第二卫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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