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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幼儿师范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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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尊自爱,仪表端庄

1.坐、立、行走、读书、写字、回答问题时,姿势要端正。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按时理发,头发干净整齐,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纹身,不佩戴首饰。不穿拖鞋、短裤、背心进入教室或餐厅、礼堂等公共场所。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泼水、不乱扔纸屑果皮。衣服、被褥常晒常洗。

4.不吸烟、不喝酒。

5.举止文明,说话文雅,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像,不听、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听信、不传播谣言。

7.不满18岁学生不准进营业性网吧。

8.不进营业性舞厅、酒吧和迪厅。

9.拾金不昧、不受利诱、爱惜名誉、不失人格。

10.维护国家和学校名誉,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不围观尾随。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要讲普通话。

2.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3.谦恭礼让,助人为乐。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

4.尊重教职员工,见面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要立正并用双手。不模仿老师或他人的口语病,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5.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不给同学起绰号,不侮辱同学,不欺侮年幼体弱的同学。

6.有错就改,虚心接受教育,勇于自我批评。

7.学会社交,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待客热情大方,起立迎送,他人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8.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不看他人日记。

9.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谈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0.忠诚老实,守信用。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三、遵章守纪,勤奋学习

1.升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认真值日,保持教室、宿舍、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合吵闹喧哗。

3.爱护校舍和各种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椅、布告栏等涂抹刻划。借阅书刊报纸要爱惜,不乱画、乱撕、乱剪,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主动赔偿。

4.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5.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要勤于思考,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

6.认真复习功课,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7.认真上好早操,做好课间操,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8.珍惜时间,科学安排课余活动。

9.遵守宿舍、琴房、实验室及食堂的制度,节约水电,服从管理,打饭时自觉排队,文明礼貌。

10.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安静听讲,不交头接耳,不看书报杂志,不做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1.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养成劳动习惯。

3.主动承担收拾房间、洗衣做饭、洗刷餐具等力所能及的劳动。

4.学会料理个人生活,提高自理能力。自己的被褥铺叠美观,衣物用品收放定点整齐,不乱摆乱放。餐具洗刷干净,放入饭橱内。

5.生活节俭,不扔饭菜,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不向父母提出超越家庭经济条件的要求。

6.尊重父母意见,听从教导,每学期都要向父母汇报生活、学习、思想情况。

7.节假日回到家和返校时,要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学校及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8.农村学生假期中要积极参加田间劳动,帮助家庭解决困难。

9.尊敬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10.对长辈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不闹脾气、不顶撞。

五、遵守公德,严于律己

1.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违章骑车。

2.乘车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不在车厢内大声喧哗。

3.遵守公共秩序,购票买物按照秩序,对营业员要有礼貌。

4.爱护公共设施和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木、树木,保护有益动物。

5.参观游览要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要保持肃穆。

6.观看演出和比赛要做文明观众,不鼓倒掌,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7.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态度和气,认真指引。

8.见义勇为,敢于劝阻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9.不损人利己,不占小便宜,不假公济私。

10.不拉帮结派,不参与社会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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