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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学校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特制定此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校副校级干部、中层干部
二、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组长:辛守涛
组员:于 朝 教职工代表3人
三、考核内容、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工作实绩。根据中层干部的岗位职责,从工作态度、完成工作的数量、完成工作的质量、与其它部门和干部协作情况、群众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学校根据干部所得成绩和上级下达的考核等级比例,将干部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级的标准为:
优秀:全面、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合格: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能力较强,取得较好的成绩。
基本合格: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没有明显失误。
不合格:不能正常完成职责内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有较大失误导致不良校内或社会影响。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学期考核和学年考核。按学年度中每学期各占50%,计得学年度考核成绩。学期考核分日常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按日常考核占40%和期末考核占60%的比例,计得学期考核的成绩。
(二)日常考核:满分40分
1.思想品德及廉洁从政方面:满分5分,每项各1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拥护和执行学校的决议、决定,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化的建议或建设性的意见。
(2)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模范地执行学校的各项改革方案,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任劳任怨。
(3)工作中讲究团结、合作,注重沟通和协调,与其它处室和干部密切协作、相互补台、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4)认真贯彻执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诉求不推诿不扯皮,能够主动协调其他部门为群众解决困难。能够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识大局、顾大体,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5)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欺上瞒下,清正廉洁,不违反学校各项规定。
2. 工作实绩方面(能、勤、绩):满分35分
(1)计划总结:满分2分,以部门为单位。各位干部的工作要做到“期初有计划、期中有阶段性小结、期末有总结”,每缺少一项扣0.7分,不合乎要求的酌情扣分。
(2)计划分解的落实:满分6分。根据干部在学期计划分解中主办工作和协办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3)科研能力:学年第一学期要完成至少一篇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文章,或在干部、教职工范围内开设讲座、辅导、讲话至少一次,满分2分。第二学期,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完成一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调研报告,两项工作满分各1分。
(4)听课或处务会:满分3分。要求干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完成听课任务,或参加班会、参加团课、到幼儿园听课。听课任务为60节的每少2节扣0.1分,听课任务30节的每少1节扣0.1分。根据岗位性质没有听课任务的干部每周至少要召开一次处务会,每少一次扣0.2分,以部门为单位,以记录为准。
(5)宣传报道:基础分4分,以部门为单位。按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对没有完成或超额完成宣传信息或报道任务的,根据上报任务的数量按比例扣分或加分,每次扣分或加分最少0.1分;被上级采纳的信息或报道每次另加0.2分。
(6)出勤表现:满分3分。每学期请病、事假累计满10个工作日者不能参加优秀等级评选。病假每天扣0.1分,事假每天扣0.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无故旷工者该项不得分。按时出席教职工会议、干部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7)值班情况:满分3分。要求按时值班并填写值班记录,完成陪餐任务。
(8)日常工作中讲程序、讲效率,按时完成督查、督办任务。满分2分。
(9)及时处理相关文件,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材料上报任务。满分2分。
(10)与各类检查成绩挂钩:满分3分。按上级、学校要求按时、准确完成绩效考核、文明单位检查等相关准备。依据迎检态度和上级反馈的成绩进行评分。
(11)与校内外满意度挂钩:满分5分。平日工作中要注意听取学生及其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改进工作。因自身原因造成学生、学生家长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况予以扣分,特别严重的,取消评优资格。
3.关于日常考核的说明:
(1)有扣分项的扣满为止。
(2)出勤、宣传、听课、科研的成绩由考核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根据完成情况记入,其它项目的成绩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干部的实际表现评议得出。
(三)期末评价:满分60分
按管理权限分四个层次进行评分。
1.干部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满分20分。被评议人回避。
2.学校干部职员考核小组评议。满分10分。
3.干部间相互评议。满分10分。
4.群众评议。从全校教职工中选取代表进行评议。满分20分。
(四)加分:不超过5分
因工作出色为学校赢得市级以上荣誉、撰写的宣传学校的报道或文章在市级级以上主流媒体上予以报道或被教育局重点推广(不包含招生宣传有关的报道及微博、微信宣传媒体),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反响的,由干部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加分。
(五)说明:
在不能直接考核的项目中,副校级干部的成绩与分管部门干部的成绩挂钩。
五、本考核办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青岛幼儿师范学校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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