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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参照青岛幼儿师范学校四制改革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本校(含附幼)在编的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其中:
1. 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熟练期的,参加学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 非学校派出但同意外出学习、探亲超过半年的,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非公原因离岗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3. 学年度中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参加考核,由学校根据其离退休前的表现情况,确定等级。
4. 停薪留职人员不参加考核,经学校批准复职后,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可参加考核、确定等次。
5. 由党政群机关调入学校不满半年的,由原单位写出评语,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从企业或外地(企业)调入学校不满半年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 学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原则上只参加本单位考核,不在本单位确定等次,其考核等次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副校级及以下人员均参加本单位的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7.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人员,可以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8. 以上范围未包括的,按青岛市教育局文件中有关规定确定。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根据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要求,从完成工作的质量、数量及表现出的职业道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2. 考核分日常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日常考核以平日工作及职业道德表现情况为主,由各职能部门在其人员管理权限范围内,以其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为依据,形成日常考核的成绩。期末考核,由全校人员按考核内容进行评分得到期末考核成绩。
按日常考核占40%和期末考核占60%的比例,计得学期考核的 成绩。再按学年度中上学期占50%,下学期占50%的比例,计得学年度考核成绩。
3. 在考核等次的确定上,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
各等级标准为:
优秀:全面、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具有很好的职业道德。
合格: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成绩,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
基本合格:能完成工作任务,具有一定的职业道德,但有较明
显的缺点和不足。
不合格: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职业道德水平较低,或工作有重大失误,违法乱纪。
4. 对于存在明显问题,在考核中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人员,可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对考核虽合格或基本合格但位于同类人员末位者,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实行诫勉。
5. 对于从事有偿家教等第二职业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考核计分方法:
(一)日常考核办法:
日常考核满分为40分。日常考核按以下情况得分:
1. 思想品德表现(8分)
(1)教职工思想品德考核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为标准进行。该项考核分值为6分。其中班主任和教研组长的师德表现分别为3分、1 分;全体教职工根据承担责任、敬业爱岗、团结协作等表现评定为3 分。严重违背师德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教职工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相关活动的考核分值为2分。教职工应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认真写学习笔记,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效果。若会议、活动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得1分或不得分。
2. 出勤表现(5分)
教职工每学期请病、事假累计满10个工作日者不能参加优秀等级评选。病假一天得分递减0.2分,事假一天得分递减0.5分。迟到、早退每次得分递减0.2分;升旗缺勤一次得分递减0.5分;无故旷工者该项不得分。
3. 履行职责情况(27分)
教师岗位职责量化
(1)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2分)
a、认真钻研大纲和教材,根据学生实际,确定全学期教学目标,并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教学计划。
b、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交教学计划进度表,基本按照计划开展教学活动。(教研组组长记录)
(2)备课(4分)
a、教师在钻研教材,了解全体学生的基础上,精心设计教法,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并能熟练演示或实验。教学思想先进,不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准备。
b、上课前一周写好教案,教案书写清晰、完整、逻辑严密、实用性强,并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教研组组长记录)
c、认真参加组内教研活动。(教研组组长记录)
d、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教研组组长记录)
(3)上课(6分)
a、严格遵守教学常规,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不擅自调课;在课堂内不出现传呼、手机的鸣叫声。违犯其中任何一项,得分递减1分。
b、教态端正、衣着整洁大方,坚持用普通话教学。
如有衣着和课堂语言不符合规定者,根据情况得分递减。
c、教学过程中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正确,保证教学的科学性和思想性。
d、尊重学生个性,在教学中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既教书,又育人。
e、公正平等地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有违反,得分递减。
f、按时、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密度适当,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作业布置与批改(2分)
a、文化课和技能技巧课均能根据教材要求和学生水平布置作业,作业要求明确,难易适度,分量适当。
b、作业批改和回课检查要求严格、规范。(教研组长记录)
(5)考试与考察(5分)
a、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认真搞好平日、单元、期末测验,在测验中重视学生能力考察。
b、命题符合大纲、教材要求,覆盖面大,题型多样,难度分量合理,批改严格,评分公正,按规定计算学期总成绩,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
c、认真执行监考守则。如违反监考守则,视情节严重程度减分。
d、对补考学生不降低考试要求,不随意给学生的总评成绩加分或减分。违反该规定者分数递减。
(6)教育实习、见习指导。(2分)
①实习、见习带队教师:
a、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见习、实习工作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有关见习、实习的各项任务。出满勤, 完成听课任务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按要求撰写见习、实习总结或案例分析。
b、主动配合幼儿园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备课,听试讲、开展教育活动。
c、对见习生、实习生全面负责,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健康,按时批改教育笔记,每周召开生活会,随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定期到校汇报工作。
d、带队教师要会同幼儿园领导、幼儿园指导教师,评定学生见习、实习成绩。
②无实习、见习带队任务的其他教师:
a、下园两次以上,认真观察记录并上交。
b、 针对在幼儿园了解的情况并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写一篇反思。
(7)教科研(3分)
a、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发现问题,探索规律,不断反思,认真总结,形成研究成果,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论文等科研成果在全国、省、市发表或获奖。
b、不断提高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国家、省、市课题,做好所承担的工作,主动开展校级课题研究,按计划提交阶段性或最终研究成果。
(8)选修课、艺术团和课外活动(2分)
a、勇于承担选修课、艺术团和课外活动的辅导工作。
b、按规定时间认真辅导,从不无故缺席。
c、辅导有目的、有计划,面向全体,发展特长,讲求实效,注重提高学生兴趣和实践能力,学生有获奖成果。
(9)周课时(含教案)超过上级规定标准工作量18节的,每多一节加0.1分。其它多承担工作任务,且取得较好成绩的,视情况加分.该项满分不超过1分.
注:教研组长、班主任岗位及其他特殊情况量化细则均已删除,相关因素体现在“思想品德表现”内。
职员、工人岗位职责量化(27分)
(1)职员、工人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做到服务育人、尊重学生,为人师表,不讲脏话,态度热情、主动。服务态度不好,若发生无故拒绝服务对象正当要求的,一次得分递减1—3分;群众意见较大,得分递减2—4分。(5分)
(2)要有主人翁意识,爱护学校财产,勤俭节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凡因不爱护公物,造成人为损坏得分递减1—3分;物品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损失,得分递减3—6分。(6分)
(3)认真参加处内活动,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凡无故不参加处内活动每次得分递减1分;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得分递减2—4分。(5分)
(4)做好安全工作,对所负责的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采取特别规定的安全措施。凡因保管不善,发生失盗、丢失物品的,视情节
轻重得分递减2—6分。(6分)
(5)职员、工人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条例,积极开展工作,树立精品意识,努力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好。凡未按岗位职责条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根据情况轻重,得分递减3—5分。(5分)
日常考核的操作权限:
1. 教职工日常考核由各处组室负责人负责;处室负责人日常考核由分管领导负责,副校长、工会主席的日常考核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定。(附幼日常考核工作参照执行,由幼儿园园长负责。)
2. 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文明公约的,情节轻微的由所在处室负责人决定扣分;情节较重的,由所在处室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决定扣分;情节严重的,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扣分。
(二)期末考核的方法步骤及计分计算办法:
期末考核总分为60分。
1. 工作动员,由学校领导传达上级考核的文件,进行动员、工作布置、日程安排。
2. 个人总结、小组交流,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 评价:按管理权限分三个层次进行评分。
(1)考核小组考核满分为10分。
(2)组内分:满分为10分。其中组长为4分,组内平均分为6分。
(3)公众分:满分为40分。
教职工的公众分,以工作主要服务对象为评价主体。教学人员的公众分,其中任课班级的同学评分为30分,教职工评分为10分;教辅人员的公众分,其中所服务对象评分为20分,教职工评分为20分;其他人员,由教职工全体评分。公众分要分别去掉占参评人员5%的最高分、5%的最低分,以确保评价的公正性。
具体计算方法,按优、良、中、差分别对应10、8、6、4的分值进行计算,得出被评者的分项分,按此项评分在总分中所占的比例换算后,将三项得分相加得出总分(60分)。
四、考核方法:
1. 建立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组成,负责组织制定考核的日程办法,并贯彻实施。
学校成立教师考核委员会、职员工人考核委员会、附幼考核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人选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名,教职工同意后产生。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的材料准备、测评分数计算、结果公布及有关工作的处理。
2. 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按学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地填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 考核的结果排序及等次划定
经上述评价得分统计与日常考核成绩合并计算后得出的成绩,按(1)教学人员,(2)职员、工人,(3)附幼人员三大部分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序,取同类人员的15%,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取同类人员的20%,确定为校级先进工作者,得分60分以下的人员为不合格等次人员,其余人员为合格等次人员。
4. 考核结果报校考核领导小组
经审查同意后,向教职工个人反馈考核结果,填写考核登记表、盖章、签字后存入个人档案。被考核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疑问可以到学校考核办公室查询。考核办公室需认真进行复核,并在1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通知本人。本人对复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向校考核小组提出申诉,由考核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本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接到答复后的15日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5. 考核结果公示。学校将全体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结果在校内予以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
五、本考核办法经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执行,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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