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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责任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证学校正常训练、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青发〔2013〕20号)、《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和《青岛市体育局安全生产(应急)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总则。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责任权利关系相协调的原则,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主体、有关副职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尽责、其他人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力求做到安全生产齐抓共管、责任清楚、落实到人。
校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对发生事故起直接决定性作用的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从构建安全预防体系和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入手,加强教育、排查、预案、演练和应急队伍等建设,坚持靠制度管安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以党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加以突出。
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重要问题。每季度第一个月份为安全生产月,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周。
会议主要内容:一是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和相关指示精神;二是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安全值班情况、安全检查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安全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尚待解决的安全问题等);三是安全形势分析;四是研究确定安全工作措施,部署安全工作任务。
(二)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要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计划,进行部署。
2.要结合实际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安全工作培训。
3.宣传教育培训可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对重点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各单位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登记备案。
6.宣传教育培训内容:一是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是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内容要求;三是有关安全工作的技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是其他安全工作的内容。
(三)安全检查制度
1.要经常性地对安全工作进行有组织的全面检查。每月要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检查重点主要是训练场馆、食堂、运动员公寓、监控室、配电室等。电、水、气、消防设施及训练器械等为检查的重要内容。
3.各部门认真进行安全检查登记,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查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记录要有检查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检查记录要归档保存,以供查阅。
(四)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管,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申报工作,分步骤有序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价工作,并严格监控。
2.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3.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隐患登记并限期整改。
(五)预案演练制度
1.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各种情况下的安全生产预案。预案要实在管用,具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要根据人员变动和条件变化情况,及时修订预案。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预案,熟悉基本内容、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每年要至少组织两次预案演练,增强全体教职工、运动员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应急救援和信息报告制度
1.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工作实际特点,制定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2.事故发生时,当事人要立即向校长报告。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各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由办公室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对突发应急事故应“随发生、随报告、边报告、边处置”原则,由分管校长立即向市体育局办公室口头报告,报告时间距离情况发生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随即上交书面报告。
3.发生火灾、伤亡事故、大型集会活动人员伤亡、群体食物中毒以及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时,要迅速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因抢救伤员、防止交通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因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5.认真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慰工作。
四、加强领导体制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体工作人员、运动员必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上情下达及下情上传,协调安全工作;
2.负责单位内相关师生的思想动员、组织工作及学校外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
3.负责配合消防、公安干警实施灭火救援等抢险工作;
4.负责伤员的转送;卫生学及流行学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
5.负责有关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班主任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事故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救援秩序;
7.负责抢险救灾物质的供应;
8.提供水电、通讯等服务保障。
五、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工作
(一)门卫安全
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校区的人员和物资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是校区内人员、物资安全的基本保障。
1.严把校门,严格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车辆准入放行、物品出入查验,严格校内人员会见外客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各场馆门卫、宿管员应对各场馆和公寓的开闭、人员和物品出入秩序进行严格管理,及时关锁场馆大门,非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开门,确保财产和人员安全。
3.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二)训练、教学活动安全
1.每堂文化课及训练课的教师、教练员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将学生赶出教室和训练场。
3.规范训练、教学行为,检查训练、教学设备设施安全有效,教练员和教师要在训练、教学一线指导、检查各项训练、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违者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管理部。
(三)教学办公楼安全
1.职工、学生在教学办公楼内要严格遵守办公秩序管理规定,学生要保持教学办公楼内秩序。
2.职工、学生上、下楼梯要按照规定路线,靠右行走,不得跑动,不得从楼梯栏杆上滑行,不得互相推搡、拥挤、起哄,以防发生踩踏事故;不得在教学区追逐、打闹或大声暄哗;不做有危险性的游戏;不得攀爬教学楼和窗户;不乱动楼内消防、水暖、电器设施。值班员与各任课教师应做好课间巡视。
3.办公室和教务部是教学办公楼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对职工、学生进行楼区安全教育与管理。各部门对各自办公室的办公秩序和安全管理负责,各班主任对各自教室的安全管理负责,各实验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4.如遇地震、火灾、爆炸、倒塌等突发应急事件,师生应及时疏散、避险逃生。在场教师要以保护学生生命为己任,迅速组织学生有序、快速撤离现场,靠前指挥、殿后撤离,到达安全地点后及时清点人数,并组织有效施救。
5.物业每天要对教学楼内各教室、走廊、楼道等重点部位的纪律、卫生、安全进行巡视、检査等。
(四)食品安全
1.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2.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职工饮食安全。
3.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学生发现食堂出售变质、污染食品,应及时向膳食科报告。全体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保持水源安全卫生。后勤部经常对饮水机进行检查维保。
4.如发生下列情况,膳食部应立即对食堂整改: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没有实行定点采购,或未按有关规定索证、索票;出售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食堂未实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食堂剩余食品没按规定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五)学生公寓安全
1.学生管理部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2.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宿管员要做到24小时昼夜监护;
3.学生管理部要定期对学生宿舍防火设施、电源和各种电器设配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在节假日期间更要加强检查力度;
4.学生管理部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火灾逃生、地震逃生、触电救生演练;
5.针对学生应在宿舍而不在、应不在宿舍而在情况,学生生病、受伤情况,宿舍发生火灾情况,校外人员进入宿舍区滋事情况,宿舍财务被盗情况,学生用电事故情况,应制定相应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并做好日常教育、培训。
(六)消防要害部位安全
1.男女生宿舍、教职工公寓、外训公寓、食堂、图书馆、阅览室、各科研仪器室及配电室等仪器室、电脑机房、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机房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使用人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七)设备设施运行安全
1.后勤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设施设备。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八)集会和大型活动安全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训练、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区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前,安全分管领导要会同办公室和相关科室事先对车辆人员集散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消防等进行详细勘察,检查应急预案,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九)物品放置安全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值班员、教练、老师有权立即没收并上交学生管理部。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教室及训练场。
3.学生上实验课所能涉及的一切有毒药物必须注意保管和使用。
(十)用电安全
1.教职工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2.学生宿舍是用电高风险区,必须严格安全用电,违者依规处罚。
3.学生管理部、训练管理各部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严禁学生触摸各场馆内电源和线头等。
(十一)长途行车安全
1.长途出车,尽量避免使用本单位车,可租用有长途驾驶营运资质企业提供的司机、车辆。
2.无论是否使用本单位车辆,进行长途行驶前应先对车辆做体检,如胎压、漏油漏水情况等。
3.驾驶员要保证及时加满油,途中当油量少于一半时即应到加油站加油,不可等燃油灯亮了再找油站。
4.高速路上车速要控制在120公里/小时内,驾驶员要注意保持合理车距,不抢道、不飞车,安全第一。
5.小心特殊天气、特殊地理情况,如遇大雨雪、大雾、冰雹等危险天气,避免出车。涉水地段,尽量绕行,如无法绕行,应挂低速挡平稳入水,避免中途停车、换挡或急打方向盘。
6.驾驶员应注意休息,切忌疲劳驾驶。
7.集体长途出车前,负责部门要对出行人员做好安全教育。人员出发前、到站后,负责人清点人数无误后才可发车。负责人出发前、到站后,应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长途行车准备情况及路途平安情况。
8.车上人员禁止打闹、嬉戏,并不得与驾驶员做无关交谈。
六、奖惩措施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任追究:
(一)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工作不落实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
(三)因工作失职、渎职发生问题或造成事故的;
(四)因训练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的;
(五)在校师生因饮食无保障发生食物中毒,造成非训练减员的;
(六)承办赛事安全措施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发生问题的;
(七)因单位管理混乱,教育不落实,本单位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八)因安全工作不落实造成经济损失的;
(九)其他因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安全事故应当追究责任的。
有关责任人情节较轻的,一般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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