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我校校长办公会议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议题
(一)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审议报请上级部门审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等重要文件;
(三)研究确定全校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等;
(四)研究学校各项制度草案、管理规定和政策文件;
(五)研究确定学校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经费支出,以及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调整等事项;
(六)采购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事项;
(七)研究原值100万元以下的资产跨级次或跨部门无偿划转、对外捐赠事项;
(八)研究群众工作、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保密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重要事项;
(九)研究决定其他需校长办公会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会议筹备
(一)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二)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会前应充分沟通协商,涉及多个部门工作的议题,牵头部门会前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在会前达成一致;因故不能达成一致的,必须向分管校领导做出特别说明,经批准后方可上会。
(三)议题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校主要领导审定,由办公室汇总。
(四)办公室负责拟定会议议程、确定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组织、召集工作。
三、议事决策程序
(一)校长办公会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其他校领导主持,校党总支书记和副校长参加,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需要确定。
(二)校长办公会实行校长负责制,在集体议事的基础上,由校长集中各方面意见进行科学决策。
(三)会议议题由提报部门的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汇报。每个议题汇报时间原则不超过5分钟,重大事项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四)办公室负责校长办公会的记录,会后撰写会议纪要,按程序报校领导签发。
(五)会议记录、议题材料和会议纪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进行归档。
四、会议纪律与监督
(一)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校级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校长请假;其他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分管办公室的校领导请假,如需汇报相关议题,经批准后可委派相关人员汇报。
(二)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三)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办公室纳入督查,及时跟踪工作推进情况;因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学校工作推进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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