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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学生费用管理,规范学生费用收付退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交费政策,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学生收费项目或提高学生收费标准。
第三条 学生费用管理包括学生交费管理、学生缓交费用管理和学生退费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 学生交费管理
第四条 学生交费项目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代交费用等。学费、住宿费、保险费按学年收取;书本费、技能鉴定费、部分实训工具和劳保用品等代收代交费用按学期预收,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多退少补,一学期一结;新生军训费、校服(含实训服)、配套费、体检费等费用在学生入校报到时缴纳。
第五条 办公室是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确保收费及时准确,应收尽收。
第六条 学校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办公室,认真做好各类学生的收费工作。
1、财务室主要职责:
(1)负责收费时间的安排和相关工作组织;
(2)费用收取;
(3)开具相关收款单据;
(4)与相关部门核对收费情况;
2、招生和就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开具新生交费明细单;
(2)办完录取后,向财务室提供当年新生班级录取分班花名册;
(3)负责与财务核对当年新生具体交费情况;
(4)四年级学生顶岗实习前,由招办负责提供班级学籍名单,财务核查是否已交齐第四年、第五年学费。
3、教务处主要职责:
(1)放假前一个月,教务处将下学期各班技能鉴定费、书本费等交费班级报财务;
(2)放假前一个月,教务处将各班级书本费结算明细交财务,由财务进行统一结算;
4、学生处主要职责:
(1)负责将收费通知传达给各班主任;
(2) 开学二周内,通知班主任提供给财务电子版学生各类缴费信息;
(3)开学二周后,由学生处组织班主任查验交费情况,并根据财务下发欠费人员班级及欠费情况,协助催交、补交欠款;
第七条 因费用调整,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和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校务会审批,校务会研究通过后的收费标准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财务方可进行调整。
第八条 新录取的学生应在报到时一次性交清本学期各项费用。
第九条 学生交费,可自主选择现金和支付宝。
第十条 交费后由财务开具的带印鉴的专用收据是学生交费完成的依据,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或丢弃。如若丢弃,财务不负责重新开具收据。
第十一条 学校收取学生代收代付费用后,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对外支付,尤其是学生保险费用等相关类型的费用。
第十二条 学生交费相关流程详见附录一。
第三章 学生缓交费用管理
第十三条 适用情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交清有关费用。
第十四条 学生本人须提供书面家庭所在地村(社区)、乡(街道)二级经济困难证明,到学生处领取并填写《青岛市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学生缓交教育费申请表》(详见附件二),于每学年开学后一周内经班主任、学生处审查,提出初步意见,报校长批准,到财务室备案。
第十五条 学生费用缓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缓交期过后,仍然不能交费的学生,由学生处落实原因报校务会研究处理。
第四章 学生退费管理
第十六条 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经学校批准后给予退费。
第十七条 当出现学生申请退学退费情形时,需要经过完整严格的流程,详见附件三。
第十八条 学校以收到学生书面退学申请时间作为计算退学退费时间,按月退返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校财务收到退费单据后,及时进行费用退还结算。
第二十条 退费遇到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完成,财务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核实后提供正确信息。
附件一:收费流程
学费收取流程:
1、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由财务室给学生处下发各班级收费通知。
2、学生处将收费通知传达给各班主任。
3、开学二周内各班主任落实学生交费后,将缴费信息电子版或督促学生将费用交齐。
4、实习学生学费根据招办提供的名单9月底前由班主任督促学生交齐。
5、9月底,财务将实习班级缴费情况报招办,并由招办通知欠费班级班主任督促学生交费。
6、个别因家庭原因不能一次性交齐费用的,需个人写申请(需注明缴费时间),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学生处审核,校长审批后方可延期缴纳。
住宿费收取流程:
1、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由办公室给学生处下发各班级收费通知。
2、学生处将住宿收费通知传达给各班主任。
3、开学一周内,由学生处按班级将住宿名单报财务。
4、开学二周内,各班主任主动落实学生将费用交齐。
技能鉴定费收取流程:
1、学期结束前一个月由教务处根据规定向财务室提交需要鉴定培训的班级。
2、由财务室汇总后给学生处下发各班级收费通知。
3、学生处将收费通知传达给各班主任。
4、开学二周内各班主任主动落实学生将费用交齐。
书费收取及退费流程 :
1、学期结束前一个月由教务处根据规定向财务室提交新学期需要缴纳书费的班级。
2、由财务室汇总后给学生处下发各班级收费通知。
3、学生处将收费通知传达给各班主任。
4、开学二周内各班主任主动落实学生将费用交齐。
5、放假前一个月,教务处将各班级书本费结算明细交财务,由财务进行统一结算。
商业保险费用的收取流程:
1、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由财务室按规定给学生处下发商业保险收费通知。
2、学生处将收费通知传达给各班主任。
3、开学后,各班主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费与电子表格统一交到财务室。
4、财务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生保险手续。
5、逾期办理的,由相应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收取流程:
1、根据社保通知将收费标准通知学生处并公布学校QQ群。
2、学生处将收费通知传达给各班主任。
3、班主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费与电子表格统一交到财务室。
4、财务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生保险手续。
5、逾期办理的,由相应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补考费用的收取流程:
1、学期初由教务处向财务室提交需要参加补考班级人员名单。
2、财务根据教务处提供各班级缴费人员名单收费。
学生退学退费流程
依据鲁价费发[2006]224号文件精神,规将学校学生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退费操作程序规定如下:
1.学生及家长提出退学意向后,班主任应积极给予沟通挽留。
2.班主任做工作后,坚决退学后,学生及家长应向学校提出退学的书面申请(口头提出无效),班主任到学生处领取学生退学申请表、离校登记表。
3.班主任指导学生、家长正确填写,列清所交费用,交学生处审核签字。
4.班主任将学生退费所有信息收集齐全后,交到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后,报分管校长和校长批准。批准完成后,学生家长将所有单据交到财务方可退费。
5.预报名学生退费,由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相关手续办理,报分管校长和校长批准,批准完成后,将所有单据交到财务方可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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