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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供销中专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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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锻炼学生综合技能、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关键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让学生通过基层岗位工作的实践,检验和巩固并加深对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实际操作能力,掌握专业技能,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竞争意识、创业意识,转变就业观念,锤炼学生意志品质,为顺利踏上就业之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实习学生实习要求

1、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规范操作;服从单位统一住宿安排,不得私自在外住宿,不得留陌生人住宿。

2、学生进入实习岗位后,需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和管理,不迟到、不早退。

3、实习生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请销假事宜:三天以内的事、病假向实习单位提出申请,三天以上的事、病假需向学校招生办申请,由校方向实习单位进行核实沟通,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假期结束需及时向学校及单位进行销假。

4、实习期间对于学校统一的返校要求,由学校统一办理请假手续。实习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一周以上的一律按自动退学处理。

5、实习学生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及实习单位声誉,因自身原因给学校及企业声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从重处罚;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依规予以赔偿;因违法、违纪或消极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并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劝退或开除。

6、实习学生毕业前夕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并获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

7、实习过程要服从班主任及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按时完成实习周记和岗位实习报告等作业。

8、对违法违纪违规、无故旷工等行为的学生处理办法参照《青岛供销学校学生管理手册》执行。

9、对于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经校、企双方落实后,由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实习成绩考核评定

1、考核形式及内容

按教学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采取审阅学生实习报告、结合平时实习表现。考核内容包括:遵守组织纪律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实习过程表现、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周记、总结等。 

2、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实习成绩按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级记分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优: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实习态度端正,实习过程无违纪行为,实习单位予以的实习鉴定评价为优秀的。 

良: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学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实习单位予以的实习鉴定评价为良好的。

及格:实习态度端正,能完成实习的主要任务,能够基本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实习单位予以的实习鉴定评价为及格的。 

不及格: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者。 

(2)实习中缺勤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4)实习单位予以的实习鉴定评价为不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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