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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高效地做好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过程性管理工作,调动辅导教师积极性,激发广大教师带领学生强技修身、勇于挑战突破,为校争光,实现自我价值,现就我校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辅导教师过程性管理方案说明如下:
1.各教研室、科室应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全体教师积极主动参与、辅导各级各类技能大赛;经过选拔后,拟报辅导教师人选,由学校确定大赛辅导教师。
2.辅导教师应在完成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辅导。
3.技能大赛辅导由学校确定立项开始,时长一般不超两个半月。(各赛项辅导教师报辅导计划表,辅导过程填写签到表。)
4.校级技能大赛赛项辅导教师津贴课时按照每人每周2节核算,省、市级技能大赛赛项辅导教师津贴课时按每人每周按照5节核算,国家级技能大赛赛项辅导教师津贴课时按每人每周按照10节核算。
5.各级各类行业举办的比赛、协会举办的比赛等辅导津贴课时按照第4条折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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