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便于学生、家长等社会各渠道及时、准确获取青岛旅 游学校的办学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依法办学 规范,建设法治校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 国务院令第 711 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学校信息的分类、范围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
政务信息:
1. 学校概况
主要包括:学校办学性质、主管部门、办学地点、联系方式、 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师资水平、荣誉奖励、历 史沿革、专业设置及特色、学生就业情况。学校机构设置及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单位领导及分工情况。
2.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学校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学生 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实习实训管理、考试管理等。
3.规划统计
主要包括:规划计划,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学年度(或学 期)工作计划或重点工作任务;各项规划、计划、任务的执 行情况、完成情况。学校年度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在校生数据、教师数据、办学条件数据等;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4.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预决算信息、采购信息、收费信息等按规定需要公开的各项财务信息。
5.招生录取
主要包括:招生信息、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录取信息。
6.教育教育
主要包括:教学计划、教学活动等信息。教科书和教辅材料选用、使用目录信息。教学研究活动、成果等信息。
7.教师管理
主要包括:教师招聘,本校的教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 名单等。评先树优对教师县级(含)以上各类评先树优、表彰奖励等的拟推荐人员名单。
8.学生管理
主要包括:学生资助适用于本校的学生资助政策、 申请指 南等。评先树优,对学生县级(含)以上各类评先树优、表彰奖励、加分保送等的拟推荐人员名单。
9.体育美育
主要包括:体育评价、美育评价、劳动教育。
10.校园安全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11.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主要包括:学校接受信息公开咨询的电话号码、接受咨询的时间,接受书面咨询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
12.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单位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青岛旅游学校网站(http://qdlyxx.com)。
2.微信公众号“青岛旅游学校 ” 等政务新媒体。
3 其他:新闻发布会、班会、家长会、家委会等。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 以外的政务信息。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务信息。
(一) 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受理机构名称:青岛旅游学校办公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一路 29 号
办公时间:8:00-11:30,13:30-16:45(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2732743
传真电话:0532-82732743
邮箱地址:qdlyxx2015@163.com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单位提交申请。
受理机构名称:青岛旅游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82732743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一路 29 号,青岛旅游学校 办公室(收), 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
邮政编码:266023
(二) 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表应准确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 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本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3.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 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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