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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旅游学校学生出勤管理办法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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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出勤纪律管理,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为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育教学管理,使学生养成遵规守纪的优良作风,现就学生出勤工作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考勤范围

    学生上课(包括晚自习)、社会实践活动、住宿生的晚寝以及学校、班级组织(经学校批准)的各种活动,都纳入考勤范围。

二、管理要求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努力做到全勤。学生应按要求上报法律监护人和监护人之外第三方、第四方的信息,务求准确、详实。

2.  对于无故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在学生应到时间后30分钟内与家长取得联系,情况特殊或联系未果者应第一时间上报学管处。

3.  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提前请假并经班主任批准,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作旷课论;上课正式铃响后才进教室(或现场) 者记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记为早退。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按旷课一节计。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30课时(含30课时)以上,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60课时(含60课时)以上,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无正当理由连续旷课一个月,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90课时(含90课时)以上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 学生在校请假,要写出书面请假条,务必找到班主任当面请假(班主任不在校内,直接到学管处请假),班主任根据请假天数,做批准或上报批准的处理。并由班主任在学生离校前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通知家长学生情况。班主任签署出门条,学管处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

5.  学生在家中,如要请病、事假,学生及家长应于上学前执假条来校当面向班主任请假;如果不便,必须由学生及家长先给班主任打电话请假、待学生到校上课时持有家长签字的假条上交班主任,病假请附病历复印件。班主任在收到学生请假要求时,应根据权限进行批准或上报学管处批准。

6 . 晚自习请假须填写《住宿生晚自习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核实后,到分管住宿的主任签字,学生将请假条交至宿管员,方为一个完整的请假程序。如果不便,需电话通知班主任,得到班主任的批准,班主任通知王群书记,并要求学生请假结束后填补请假条。

7.住宿生请假离校要写出书面请假条,务必找到班主任当面请假,班主任根据请假天数,做批准或上报批准的处理。并由班主任在学生离校前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通知家长学生情况。班主任通知宿管员,签署出门条,学管处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

8.学生请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和病历及本人申请。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以及请假缺课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两月,跟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将准予休学或令其休学。

9. 凡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二的学科,取消考试资格,学科总评成绩视为不及格。凡因病住院、治疗无法参加期中或期末考试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市级及以上医院诊疗报告、诊疗医药费报销凭证、医院出具的休假条等,报学管处审核,经批准的方可缓考,并参加学校另行组织的补考或随下一级学生考试。

10.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周统计班级学生出勤,期中和期末前各汇总一次《学生出勤统计表》上报学管处,报表要按时,准确。学校将对此工作进行考核。

三、责任

1.凡不按请假程序进行的请假一律无效,以旷课论处。

2.班主任要按权限处理请假批准,不得越权。如有越权,或程序不完备出现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四、各班班主任负有每周按时上报出勤报表的责任,报表要按时,准确。学校将对此工作进行考核。

五、批准权限:

1. 三天以内病、事假由班主任批准;

2. 三天以上到一周以内的病、事假由学管处批准;

3. 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六、本规定解释权属学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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