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发挥青岛旅游学校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与教学带动作用,聚焦课堂、搭建教师教科研交流的平台,打造教师成长共同体,带动中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旨在逐步培养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扎实教研能力的骨干教师,形成各自的教学风格。在《青岛旅游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青岛旅游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原《管理条例》不再使用。
一、管理总则
1.校级名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1-2年为一个周期,以课堂教学、教学科研等方面为核心内容制定工作室计划并开展活动。
2.校级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人,需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得过青岛市教学能手及以上教学专项荣誉称号或综合荣誉称号。
3.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成员面向全校进行遴选,实行自主申报制,成员不超过6人,申报人需工作满3年以上,且在市级优质课或信息化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参与青岛市教育局组织的市级课题、课程资源研发、校本教材开发等教科研活动。原则上每组每年1个名额,教研组长、集备组长优先。
4.主持人与成员应按照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确保任务落地。教务处将根据各工作室制定的计划进行不定时抽检,对于未认真开展活动的工作室予以撤销。
5.各工作室在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下,在学校经费允许范围内,工作室每年可申请一次与教学相关的外出活动,需提前向教务处报批,批准后方可组织,并在活动结束后完成相关教学总结报告。
二、主持人职责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负责规划本工作室工作、组织相关活动等,每学期初提报工作室计划,每学期末提报工作室总结。
1.每月组织成员活动不少于两次,每次活动应有主题、有活动记录。
2.工作室要注重根植课堂,每学期至少要对每位成员进行两次课堂诊断,并召集工作室成员共同听课、评课、磨课,不断提升个人课堂教学水平。
3.每年至少开设一次面向全校教师的示范课,课堂设计要基于现代教学理念,注重教学法的使用,发挥信息技术优化课堂的作用。
4.工作室要引领学员提高科研能力,努力构建研究性教科研共同体。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并积极付诸实践。带领成员积极尝试参与教科研任务,包括课题研究、校本教材开发、课程资源建设等。
5.做好工作室档案管理工作。工作室的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展示课记录、各项活动资料等要及时归档,每学期一存。
6.工作室要定期就所开展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打造工作室的特色和品牌,每学期组织工作室成员撰写发布宣传信息数量不少于2条。
7.工作室主持人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按月提交相关材料后,按集备组长待遇发放补贴。
三、名师工作室成员职责
1.认真遵守工作室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各项任务活动,积极承担相应职责,完成各项任务。连续2次缺席活动的,将视为自动退出工作室,并取消参加其它工作室资格。
2.每学年要在主持人的指导下,集中时间段开设一次校内展示课,完成教学设计及教学反思的撰写。
3.每学年要发表一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论文或开发一门校本教材(需学年内完成)。
4.应积极参加各级教科研活动及业务竞赛,尽快提升个人综合教学能力。
5.每学年需提交个人学习心得与教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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