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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学校实习实训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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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老师岗位职责

实习教学是职业学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 教学成果的检验,也是学校对外形象的窗口。因此,实习教 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实习安臵和管 理工作。 

一、协调沟通实习企业,安臵管理学生实习。实习教师 要密切关注市场,与实习企业加强沟通交流。做到专业对口、 实习环境规范、就业空间大,及时签署实习协议、协助企业 办好学生入职各种证件。根据实习管理的难易程度、地理状 况等,管理好所带班级的岗位实习工作。

 二、学生管理 

1.实习教师要在实习前制定详实的实习教学计划,其 主要内容应包含实习教学目标、实习学生安排、实习课题、 检查计划(确定好检查时间、地点、部门)等,在开学后第 一周内上交。 

2.实习结束后实习教师认真总结在实习管理中存在的 经验和不足,写出实习总结,期末放假之前上交存档。

 3.教师按照我校•实习(学徒)管理规定‣的要求严 格规范地进行管理。教师除在校工作外,每天上午 8:00 至 下午 4:30 必须到各单位巡视检查,与学生的沟通每 2 周不 少于一次,每两个周巡视一遍所有实习点,重点实习单位、 开业前后的实习单位、初次分配学生的实习单位的巡视检查 应加强。3 人及以上学生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实习点需安 排组长一名。到实习单位巡视时要做到三见面:与单位领导、 与师傅、与学生分别交谈,了解双方的信息,从而便于协调 管理。遇到难以解决的企业协调问题,第一时间与实习主任 联系。 

4.实习教师根据学生班次和岗位情况做好巡视安排, 每周完成实习巡视检查计划和实习巡视检查记录的填写与 提交,每月填写实习变动表的修改与提交,每月完成一篇实 习案例的撰写。 

5.实习教师每个月根据学生的实习情况,按照学校•实 习教学管理规定‣和•综合实习学分实行办法‣,完成学生 实习学分的统计,依据•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实习生考核方案‣, 期末进行实习考核,并转化成相应的学分填入实习生档案卡 和数据管理平台。

 6.关心、爱护学生,及时与实习单位、家长沟通联系。 实习教师要主动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主动与实 习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联系,全面掌握学生实习情况,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要经常与家长沟通联系,做好家校协同 育人。

 7.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及安全教育。对实习中出现的 违纪现象,要做到“快速反映,立即行动”,一般问题在 2 天内处理完毕,重大违纪现象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与 学生家长沟通。 

8.对实习中被退回的学生先由实习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然后提出处理意见,三日内写出书面材料予以汇报。处理违 纪现象以教育为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尤其是特殊 学生,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与方法。

 9.实习教师要按照“实习工作课堂化、课题化”的要 求,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要写出书面讲稿,指导学生 完成个人实习计划、实习课题和实习总结。实习中不断进行 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日志,配合实习单位进行 专业技能培训。 

10.组织评选优秀实习生。比例为实习学生总数的 30-40%,评定成绩和评选结果要准确、公正。

 三、负责实习案例库的建立工作。积极挖掘优秀实习生 的成长事迹,深刻反思被退回学生的退回原因,组织学生写 出案例故事:事迹简述、学生感悟、教师点评。每学期汇总 优秀案例集。

 四、实习费用管理。监督企业按时发放实习补贴,有问 题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做好学生和企业的协调工作。 

五、按时参加实习就业处例会。及时查看学校周历,参 加实习教师例会,汇报学生变动情况、学生违纪现象;集中 交流总结各单位实习情况,研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实习教 师要按时向学生传达学校的有关通知并组织落实。

 六、实习档案管理。实习教师要按照•青岛市中等职业 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标准‣、•绩效考核标准‣的要求整理留存 档案资料。 

七、实习教学研究。实习教师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教 学研究,为教育教学提供合理化建议。 

八、毕业生安臵。积极为学生推荐优质岗位,做好毕业 生跟踪服务工作。 

九、实习班主任每两周巡视所带实习生校外宿舍一次, 做好与学生的交流记录,排除安全隐患,有问题及时汇报部 门主任,及时与企业、家长进行沟通。

十、完成学校和处室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实习教育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岗位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为学生将来可持续发展夯实的重要基础。实习期间,学生直接参与企业一线的生产与服务,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服从管理精神和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为确保实习教学有序推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学校不断加强管理力度,与实习企业紧密配合,同时对学生做出如下要求:

1.掌握交通安全常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和非客运的车辆,保障上下班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掌握逃生技巧。

3.注意饮食、居家等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不到无证经营、路边小摊饮食、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4.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及相关实习岗位的安全操作规定、生产操作规程和要求,掌握用电、设备操作等安全常识,保障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5.企业住宿的学生需经监护人及学校同意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原则上外地学生需选择能提供住宿的企业进行实习教学。

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纪律、实习管理规定。

以上各项如果出现因个人原因违反学校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违法犯罪等现象,由学生及监护人负责。

鉴于校外实习教学的特殊性,请家长给予积极配合,协助学校和企业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持与学校的沟通,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做好家校协同育人。


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经济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一部分  实习教学安排办法

一、双向岗位选择

学校积极采集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实习处进入班级介绍岗位要求,学生根据专业学习、个人兴趣、优势特长等因素自行选岗,填写完成《实习生应聘表》;然后,由实习处完成信息汇总,安排企业面试等环节;最终,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岗位。

二、对出现以下情况的,延缓实习安排

1.凡在校期间不能正常出勤的;

2.留校察看处分以上的,须经过半学期留校观察且在校表现良好,经实习处审查合格,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通过,撤销或减档处分后,方可安排实习。

三、关于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

病残学生、直系亲属开办公司、个人提出自主实习的学生,经学校同意可申请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要求在学校整体安排前提出申请。申请程序为:个人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家长签署安全责任书,提交到实习处审核。

第二部分  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一、实行严格的实习纪律

实习教学是职业学校重要的必修专业课之一,实习生必须按学校统一要求和安排,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服从管理,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展现经济学校学生良好形象,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二、建立实习管理请销假制度

实习生因病、事需请假,必须事前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流程:由监护人联系实习班主任,班主任再联系实习企业负责人,同意后配合企业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例如病假需要提供病历、医生开具的病假条、缴费发票等。凡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课)处理。

三、实行严格的纪律处分制度

(一)实习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⒈累计有3次一般违纪(以记3次过失为准)的;

⒉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超过1天(含1天)以上,住校学生夜不归宿,行为不轨的;

⒊实习中因违纪情节轻微,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的;

⒋在校内外不听劝告屡次吸烟、酗酒的;

⒌因工作疏忽,丢失、损坏商品的,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造成较坏影响或较大损失的(先行赔偿,下同);

⒍打架斗殴(致人伤害的要负担包括医药费在内的费用,下同),恶意辱骂他人的;

⒎有偷窃行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

⒏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或旷工进入网吧,屡教不改的;

 (二)实习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⒈同时违反本规定(一)两项以上不良行为,经教育仍坚持错误不改的;

⒉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超过2天(含2天)以上,住宿生多次夜不归宿,行为不轨的;

⒊不服从教师或企业负责人正当管理,有顶撞、辱骂教师和企业负责人行为,情节严重的;

⒋不听劝告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到实习单位,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

⒌纠集校外人员扰乱实习单位或学校秩序,滋事打架、毁坏、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的;

⒍参与团伙或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

⒎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读物,屡教不改的;

⒏多次拦截他人强行索要财物或有抢劫、敲诈行为的;

⒐男女同学之间发生不正当交往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实习中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严重违纪,被实习单位退回的;

11.经重新安排实习,仍违犯规章制度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的。

 (三)实习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1.受留校察看处分期间,仍坚持错误继续有违纪行为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5天,或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含5天);

3.不服从教师或企业负责人正当管理,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学校教职工或企业负责人的;

4.打架斗殴、行凶、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进行淫乱或色情、卖淫活动的;

6.破坏公共设施,有偷窃(吃)货品,截留、贪污或挪用货款行为,造成严重损失或危害的;

7.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它情况

1.由于企业原因学生被退回,学校将另行安排。

2.由于个人原因被企业退回的,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扣除相应学分,按照处分等级留校观察一至两周,并延缓毕业时间;留校观察期间出勤执行在校生管理规定,不遵守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为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为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者,学校将不再安排实习甚至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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