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贡献个人智慧和才能,学校特设立年度“贡献奖”“创新奖”,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个人或团队,具有团队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生爱校。
二、评选方向
在党建工作、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攻关、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稳定、后勤保障、招生就业、社会培训、大型活动、经验推广、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有创新举措,为学校办学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周期为每学年评选一次;
2.个人或团队申报与部门推荐两种方式申报参评;
3.申报人员须填写申报表,按照类别方向,报分管校长审核;
4.分管校长提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5.校内公示。
四、表彰奖励
对获奖团队和个人,在每年的教师节举行表彰,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报道先进事迹。绩效奖励没有覆盖的项目,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给与奖励。
附件:青岛华夏职业学校贡献、创新奖申报表
2024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