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以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规定
1.实施对象:全体教职工
2.作息时间:
上 午 中层以上干部、班主任、职员 7:40前签到
任课教师8:00前签到
午 休 11:50——13:15
下 午 16:30后无工作任务可签退离校。
3.值班时间
①日常值班:7:00前签到;晚自习后签退。
②节假日值班:
带班领导 早上8:00前签到,次日早上8:00后签退。
值班人员 白班8:00前签到,19:00交接完班后签退;
夜班19:00前签到,次日早上8:00交接完班后签退。
4.晚自习时间:18:00——21:00
二、请假要求
1.教职工请短假(半天之内包含半天),需本人在OA系统上发起审批,由教研组长(教师)、部门主任、分管校长审批后转办公室留档,离校时需在传达室扫描二维码登记,返校时扫描二维码销假,请假时间按扫码时长核算。请短假情况每月末系统导出后由各部门进行核定,累计请假4小时计半天,不足4小时内不计算。
2.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需本人在OA系统上发起审批,由教研组长(教师)、部门主任、分管校长逐级审批后转办公室留档,离校时需在传达室扫描二维码登记,返校时扫描二维码销假,请假时间按扫码时长核算。请假情况每月末系统导出后由各部门进行核定。
3.教职工请假在1天及以上,需本人在OA系统上发起审批,由教研组长(教师)、部门主任、分管校长、校长逐级审批后转办公室留档。请假情况每月末系统导出后由各部门进行核定。
4.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需本人在OA系统上发起审批,由分管校长审批,超半天由校长审批后转办公室留档。半天内离校时需在传达室扫描二维码登记,返校时扫描二维码销假,请假时间按扫码时长核算。
5.副校级领导请假,需本人在OA系统上发起审批,由校长批准,后转办公室留档。若请短假(1天以内),离校时需在传达室扫描二维码登记,返校时扫描二维码销假,请假时间按扫码时长核算。
6.校级主要领导请假,必须提前3天请假,明确请假期间主持工作副职,由办公室金宏报送教育局办公室审批。领导干部请假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7.因公外出,需本人在OA系统上发起审批,由部门主任、分管校长审批后转办公室留档。离校时无需扫码登记。
8.请病假3天及以上应出具正规医院证明。
9.升旗、学校集会等学校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必须按时参加,有事须事先OA发起审批流程,经批准方可。
10.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业务进修、培训,因公外出等经校长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协调安排好工作。
11.教职工的长期病假、婚丧假、产假等,走OA系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12.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需提前在OA系统发起审批,一天1小时,进出校园需扫描二维码登记、销假,请假时间按扫码时长核算。请短假情况每月末系统导出后由各部门进行核定。
13.教职工旷工(未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14.教职工考勤结果记入学期绩效考核。
15.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管理要求
职工病、事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如下办法执行:
1.教职工请病假三天内(含三天)的扣发60元/天,三天以上的扣发100元/天;请事假三天内(含三天)的扣发100元/天,三天以上的扣发200元/天。病、事假扣除费用从教职工本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扣完为止。(短假按累计4小时为半天计算)。
2.教职工每学期病事假累计22天以内的,学期考核奖按出勤天数据实核算发放;每学期病事假累计22天(含22天)以上的,不予发放学期考核奖励。
3.班主任请病事假,班主任津贴部分再按50元/天标准扣除,并按实发放给代班人员。
4.当月迟到累计3次以上的,每次扣20元;早退每次扣200元;周朝会及全校性会议请假缺勤一次扣40元。
5.法定的婚假、产假和丧假期间,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月考核部分。假期期满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按时返岗者,按照旷工规定计发绩效工资。
6.旷工、旷课学期考核奖励不予发放。
四、加班与值班
1.加班。若遇紧急任务需加班,由部门主任OA发起申请,经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后,按加班执行,加班补助100元/天。
2.值班。节假日值班补助标准100元/天,晚自习值班补助标准100元/次,夜间值班补助标准100元/次,由于疫情等原因导致的额外值班任务,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相关发放标准。
3.调休。工作日值夜班,OA提出申请,经分管校长批准后,可调休半天,无值班费;工作日加班至21:00,OA提出申请,经分管主任、分管校长批准后,调休2小时,无加班费。以上调休均需在协调好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提出申请。
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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