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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华夏职业学校班级量化考核管理规定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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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班级学生的常规管理工作,整体提高班级管理水平,特制定班级量化考核管理规定如下:

一、仪容仪表(10分)

学生仪容仪表反映学校对学生基础行为习惯,精神风貌方面的管理要求,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向上的行为素质有重要影响。

要求:

1.学生在学校学习及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必须穿学校规定的校服(有特殊要求除外),且着装整洁,规范,不得在校服上乱涂乱画。

    2.头发:无怪异发型,男女生不染发,不烫发,不打摩丝、啫喱水;男生前面发长不过眉,后面不得超过耳下一指,不留鬓角;发型可为偏分、平头两种,偏分者头发不宜长。女生不披发,不接发,头发过长须扎起,女生刘海不过眉。

3.胸卡:学生在校必须始终佩戴本人胸卡,并不得在胸卡上粘贴任何东西。

4.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抹指甲油,不戴长(假)指甲。

5.面部:学生不得化妆。

6.其它:男女生不扎耳洞,不戴耳钉、耳棍、耳环。男女生不佩戴首饰、项链、手链、脚链、戒指等。

检查标准:

1.校服:未按要求穿校服或在校服上乱涂乱画者,每人次扣1分。

2.头发:凡染发、烫发,打摩丝,啫喱水、接发,违者每人次扣2分。凡男女生头发不合要求,违者视情节每人次扣1—2分,如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予以纪律处分,并按处分级别扣分。

3.胸卡:凡在校内未带胸卡(检查时现戴记为没戴),违者每人次扣1分。

4.指甲:凡留长指甲,抹指甲油,戴长(假)指甲,违者每人次扣1分。

5.面部:凡化妆者每人次扣2分。

6.凡男女生扎耳洞,戴耳钉、耳棍、耳环,违者每人次扣2分;凡男女生佩戴首饰、项链、手链、脚链、戒指等。违者每人次扣2分。

二、出勤(10分)

要求:早7:30前入校,午1:20前入校,在校期间不得私自离校,确有事离校者,须由班主任开具证明方能离校。

检查标准:凡早晨和中午未能按规定时间入校者每人次扣1分,如为逃避记录,在校外等待检查人员离开后再进入学校的,每人次扣2分,并交教导处处罚;在校期间无故离校者,每人次扣5分。

三、周朝会(10分)

要求:

1.着装:各班级学生按要求统一着装。

2.仪表仪容:学生按要求佩带胸卡,团员佩带团徽。

3.会场纪律:学生按要求整齐站立,不得在队列中说话、乱动、打闹,会议结束后按顺序统一带回。

检查标准:

1.未按要求穿校服者每人次扣0.5分。

2.未按要求佩带胸卡者每人次扣0.5分。

3.违反会议要求者,酌情扣1—3分。

4.会议结束后,班级队伍秩序不整者,酌情扣1—3分。

四、早自习(10分)

要求:

1.班主任按时到班检查学生出勤,指导学生训练。

2.教室安静、有序,学生按照规定认真进行技能训练。

检查标准:

1.班主任迟到扣1分/次,不到扣2分/次。

2.教室有随意说话现象的,酌情扣1—4分。

3.学生早自习迟到酌情扣1—4分。

4.班级无故未按规定进行技能训练扣5分,学生未按规定进行技能训练者每人次扣1分。

五、课间操(10分):

要求:

1.班主任坚持出勤,并监督检查本班学生做好课间操。

2.学生站队集合、散开做到“快、静、齐”。

3.做操动作准确协调,整齐到位,符合节奏。

4.学生坚持出勤,不无故缺勤(每班每天只可有两人看教室)。

5.冬季做操不戴帽子,围巾、手套、不穿长外套。

检查标准:

1.班主任无顾缺勤,每次扣1分。

2.站队集合、散开动作不迅速,有打闹、说笑等现象扣2分。

3.课间操铃响后,每迟到1人扣1分。

4.做操时不认真、不到位扣2分。

5.被点名批评的班级,扣3分。

6.学生无故缺勤每人扣1分。

六、眼操(10分)

要求:

1.学生保持安静,教室秩序井然。

2.学生不无故缺勤。

3.做操动作准确协调,整齐到位,符合节奏。

检查标准:

1.学生不到位,有打闹、说笑等现象酌情扣5—10分。

2.眼操铃响后,每迟到1人扣 1分。

3.做操时不认真、不到位扣1分。

七、课间与午休(10分)

要求:学生须自觉保持教学区安静,不得在教室、楼道内追逐、打闹;不得从事与环境不相适宜的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开启教室电脑、听录音机(除英语所必须)、观看电视节目;学生不得在校吃零食等。

纪律要求:

1.上下楼梯右行礼让,遇到客人、教师主动问好、让路。

2.学生不得在楼道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课间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外出。

3.课前二分钟铃响后要及时进入教室,准备上课所需用品。

检查标准:

1.在校吃零食者每人次扣2分。

2.在教室、楼道内追逐、打闹者视情节扣1—5分/次。

3.从事与环境不相适应的活动者扣5—10分/次。

4.出现不爱护公物行为者扣5—10分。

5.有违反规定开启教室电脑、听录音机(除英语所必须)、观看电视节目现象者班级午休则记为0分。

6.有严重违纪行为或不服从管理者班级午休记为0分,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7.午休评比分数取一周中最低分数。

八、技能训练(10分)

要求:学生必须铃响后在座位上坐好并保持安静,各班必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相关技能训练,教室内秩序井然,无无故缺勤现象。

检查标准:

1.二分钟铃响后,每迟到一人次扣一分。

2.学生不到位,有说笑、打闹等现象酌情扣5—10分。

3.学生无故缺勤,每人扣1分。

4.无故不按学校要求进行技能训练者,扣5—10分。

九、离校与安全(20分)

离校要求:

1.下午5:00之前,学生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离校。

2.离校前务必检查并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源。

3.各班级必须认真检查,维护班级及卫生包干区内的财产安全。

4.各班同学需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保证班级的和谐发展。

检查标准:

1.下午5:00之后,班级中有学生逗留每人扣1分。

2.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扣5—10分。

3.班级门窗未关扣2—3分。

4.放学后有在校门口滞留者每人次扣1分。

5.班级或卫生包干区内的财务出现损失,酌情扣5—20分。

6.班级出现安全事故酌情扣10—20分。

十、晚自习(10分)

要求:

1.晚自习时间安排:第一节6:30—7:30,第二节7:40—8:40。

2.按时出勤,遇有特殊情况提前和班主任或者值班老师请假,持假条才能准假,晚自习结束必须马上离开教室,回宿舍。

3.认真学习,自觉维护晚自习秩序。

4.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和环境卫生。

5.尊重教师,服从管理。

检查标准:

1.有迟到、早退者每人扣1分,情节严重的班级记为0分。

2.无故旷课者每人扣2分。

3.私自调换教室、座位者,每人扣5分。

4.教室混乱,每次扣2—10分。

5.在走廊、教室踢毽子、打球、打闹及大声喧哗者每人次扣2—5分。

6.在教室楼内吃零食、吃饭者,每人扣2分。

7.有损坏公物行为者,每人扣5—10分。

8.有晚自习结束后未关门、窗、灯等现象者,每次扣5分。

9.顶撞老师,不服从管理者每次扣5—10分。

十一、卫生(20分)

1.平日卫生

要求:

(1)认真遵守卫生清扫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卫生清扫任务,确保卫生清扫质量(早上7:30以前;中午1:20以前;下午放学后完成清扫任务)。

(2)保证卫生质量,室内、走廊大厅、楼梯及室外环境卫生区彻底清扫无遗漏。

(3)各班要注意保持,安排专职人员利用课间等时间定时检查、巡视,保持卫生区无杂物。

检查标准:

在卫生部每日的常规检查中卫生区出现纸花或其他杂物每次扣0.5分,未值日扣2分,一周内有两次未值日,相关班级本周平日卫生记为0分并通报批评。

2.周五大扫除

要求:

(4)班主任跟班负责卫生清扫工作。

(5)室内、室外卫生区分工合理,责任到人。

(6)各卫生区打扫彻底,走廊、楼梯、大厅要清刷干净,保证无卫生死角。

(7)每班至少留四人等候检查。

检查标准:(如发现其中任何一项出现问题,则扣除此项全部分数)

室内满分7分,环境满分3分

走廊地及窗台:2分;教师地:1分;墙壁:1分;讲桌:0.3分;桌椅:5分;前黑板:0.4分;后黑板:0.2分;垃圾:0.2分;灯:0.1分;投影仪:0.1分;窗台框:0.4分;玻璃:0.6分;门:0.2分。

3.考试期间卫生

(8)早7:45、午1:15前按要求完成卫生清扫工作。

(9)上、下午考试结束后由在该教室考试班级负责教室及走廊卫生清扫工作。

4.其它

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卫生清扫工作。

十二、其他

1.班级学生有在全国、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得名次的,按照学校学分管理规定加相应积分,同时给予班级相应的加分:

国家级:一等奖5分  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省  级: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

市  级:一等奖3分  二等奖2分  三等奖1分

2.班级学生有拾金不昧、解围帮困,见义勇为等行为及在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学生及班级加1—5分积分。

3.班级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得优胜班级体,根据名次给予相应评比加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名次核定等次)

4.班级中如果出现重大违纪事件,将视其情节、影响,对个人和班级予以扣分,同时将依据《中学生处分暂行条例》对违纪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如违纪事件影响恶劣,将直接取消该班级评优资格。

5.每周各项评比分数均取周检查的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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