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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家庭困难学生的救济资助工作,凡我校家庭困难学生,拥有贫困证、社区出具的贫困证明、残疾证以及家庭出现变故,如父母双亡、重大疾病等都可申请。
一、 学生享受救济助条件
(一)享受资助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备我校学籍的一、二、三年级的综合高中与职业中专及3+2中专段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
二、对于接受资助后又退学的;在资助申请中弄虚作假的;其他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坚决不予以批准。
三、严格申请资助程序:
申请救济资助学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致贫证明、户口簿复印件;
四、资助标准及资助金发放
1.本资助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资金;
2.发放数额为2000
3.发放方式:对确定资助学生由学校制作发放表,校长签字确认后由校会计室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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