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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理工高级中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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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和保安员担任。

2、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3、各部门的防火巡查有在岗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施工时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火种。

5、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科领导。

6、发现初期火灾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进行扑救。

7、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有点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七彩和消防安全标志在位、完好。(4)常闭市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门前和消防通道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8、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9、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0、学校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寒暑假、春节、元旦、“五一”“ 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11、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2、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13、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14、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15、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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