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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制定我校消防责任制。
一、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预防火灾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责任制。确定“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可以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予以排除。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向师生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介绍防火灭火经验和火灾隐患、火灾事故及其教训,表彰热心消防、勇敢灭火的好人好事。除加强日常的消防宣传外,还可以每年在适当的时候集中对职工展开消防宣传活动,以增强职工的消防意识。同时,各单位还应当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对特定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防火灭火知识。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学校经常性地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在必要的、显著的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增强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是一旦发生火灾后,及时扑灭火灾、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的保证。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消防管理员:王伦聚(13687688948)
1.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遇有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保安班长;
3.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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