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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实训安全管理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实训教师安全职责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学生安全实训守则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办法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体育课安全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计算机操作安全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保密审查和涉密信息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校园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校园网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互联网站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网络安全漏洞和病毒检测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网络中心机房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师生饮水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食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食堂仓库物料出入库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消防责任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训场所、公寓宿舍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城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训基地安全管理,确保实训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提高对实训基地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实训安全全过程、全员参加和全部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对实训基地的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财物安全、网络安全等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之中。
二、建立“一把手”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各部、各处室根据实训基地实际情况,制订各专业、工种(项目)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制订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定期对责任落实进行督查。实训基地要为学生(培训学员)创造安全实训的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和用品。
三、构建实训安全网络,大力加强安全实训思想教育、安全技术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和事故后教育,学生(培训学员)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指导教师必须取得相关的“上岗操作资格”,才能上岗指导。只要有学生在实训活动,必须有实训教师或管理人员在场。
四、对实训基地的设备设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对安全隐患经常性排查和及时整改,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
五、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和使用,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对实训基地的安全检查,要求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清理桌面、地面,清除隐患。
七、对库存的易燃、易爆、剧毒、麻醉等危险品,要求专人管理,严格入出库制度,定期检查,帐、物、卡相符。
八、各种安全防范设备要配备齐全,存放固定位置,保持完好状态,随时可取用,不许任何人借用或挪用。
九、要不定期检查各实训基地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同时配合学校保卫部门,每学期对实训基地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十、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十一、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实训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实训室设备及实习人员的人身安全,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室要遵守纪律,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在场。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三、实验、实训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四、实验、实训室内应配备合适的消防设备器材并应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五、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并应及时报告部、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
六、实验、实训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电器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七、实验结束后,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实训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八、实验、实训室应无条件地接受学校、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安全检查监督。仪器、器材等应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实训室安全检查表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
一、实验仪器,实习设备是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的固定资产,是保证学校实践性教学环节正常进行的教学、实训、实验服务的技术物质条件,必须重视管理。
二、学校要设立设备管理机构或设专门的设备管理员,加强对设备的管理。
三、学校购置的实验仪器及实训设备按正常程序要进行验收、入库、出库,进行安装、调试,才能交付正常使用,并作好帐册登记。
四、年底,学校要核对当年所购仪器设备是否帐物相符,并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和有无损坏。如有差错要及时纠正。
五、对于学校的仪器和设备,要建立设备、仪器档案。(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前期及设备使用后两个时期的资料)
六、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详细阅读说明书,熟悉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机使用。使用后必须进行登记,及时记录使用情况。
七、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与维修部门联系。(设备的维护有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两类;例如机床设备的维护有日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并应做好保养记录。
八、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投资效益。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专管共用或专管专用。在保证学校教学、实验、实训、科研任务完成外,根据有关规定,可积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
九、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较大的事故,应立即报告校领导。查明原因,写出详细的事故报告,由学校提出处理意见。
十、对于折旧报废(普通金属切削机床折旧年限为10年)的机床设备,绝对不能使用,应退出生产实习岗位。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实训教师安全职责
实训技能训练是职业学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实训指导教师在技能训练过程中,担负着抓好实训安全的重要责任。为了使实训技能训练在实训教学中能顺利进行,特制订安全职责如下: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生产实训的教育。拟订适当实习课程进度、安排学生实习岗位、教导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并贯彻实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生产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把这一教育贯穿于整个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之中,以培养学生预防事故和职业性危害身体健康的能力,提高学生安全生产实训的自觉性。
三、随时注意学生工作方法、器具使用、工作姿势、身体位置是否适当。要制订各项安全生产的措施。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别规定不同的实训时间,注意学生劳逸结合;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给学生创造安全生产的有利条件。对发生的事故要进行分析解剖,找原因,查危害,找出杜绝事故的办法。还要根据学生实训时不同工种,规定穿好不同要求的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防护用品。
四、要培养学生善于运用注意力的集中、分配和转移。在生产实训时,要提醒学生高度集中注意,思想不能放松。注意并维护学生实习安全,发现异状时,随时纠正或制止。还要善于把注意力分配到几个事物现象上去,在长时间连续学习过程中,应给予学生适当休息,勿使过分疲劳。督导并检查实习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形,纠正不安全习惯。
五、对繁杂或具危险性之工作,应特别严格监督,并适时指导。要掌握事故规律。一般说生产实训初期和生产实训末期容易发生事故。在生产实训初期,学生由于好奇心强,什么都要看,什么都想动,就容易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生产实训末期,思想放松,麻痹大意,也容易发生事故。
六、协助布置实习工场、安全维护及机具保养之工作。 对实训时的设施、设备、工量具要经常检查维护,使其处在正常的合格运转状态。指导学生保养机具设备,并保持工场环境之整洁。 对在实训中,发现设施、设备、工量具有故障,应及时停止使用,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七、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以应付偶发事件。在实训中,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立即停止实训,向上级报告,并写出事故经过,总结经验教训。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一、实习学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实习单位声誉,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习期间不忘学生身份。
二、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双重考勤:实习小组组长考勤;实习指导教师将不定时抽查。
三、必须按时参加在实习单位规定的上班,培训或参加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四、实习期间原则不允许请事假,病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报实习小组组长登记,由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请假三天以上还必须经老师,学校领导审批,否则按旷课论处。
五、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厂方及实习指导师傅的安排,悉心听取指导。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下班须经师傅允许后方可离开。
六、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七、学生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须按安全规程规定穿戴好服装和安全帽,不进入设备警戒线内,确保人身安全。
八、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启动或停止设备,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九、爱护实习场地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做好实习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
十、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十一、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十二、必须参加实习前的动员和安全规程学习,参加安全规程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习。
十三、实习返校后按时交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考试,由于主观原因,不参加考评,实习成绩不合格。
十四、学生在实习期间,尊重厂方领导和实习指导师傅,与厂方工人要和睦相处,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实习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实践能力。
十五、按照实习大纲,实习目的的要求,实习学生要爱岗敬业,理论联系实际,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实习内容,积极探讨专业上的有关问题,寻求解决途径,争取思想上有长进,技术上有提高,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十六、不乱动用厂方物品,不得将厂方物品私自带回,不偷盗。
十七、严守就寝纪律,注意作息时间,不得有吵闹,大声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十八、不得晚归宿或不归宿,晚上不得接待同学朋友,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十九、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不准乱拆、乱搬、乱拿,损坏公物赔偿.
二十、保持室内外整洁,宿舍内所有用品摆放整齐,被子按要求折叠,不准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二十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二十二、注意自身的学生形象,穿着朴素大方,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自尊自爱。
二十三、严禁吸毒、喝酒、赌博、打架斗殴;不看不健康的书刊,音像;不进入娱乐场所和网吧。
二十四、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单位拒绝实习,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实习成绩以零分计。
二十五、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单位有意见应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由指导老师负责协商,实习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将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二十六、实习期间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累计七天以上,实习成绩以零分计。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学生安全实训守则
一、学生实训前应接受系统的安全教育。
二、学生实训必须在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在操作前一定要明确操作步骤和操作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三、参加实训的学生,必须听从实训指导老师的指导,自觉遵守纪律,做好实训的安全保护工作。
四、在实训全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着装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在进入车间前,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裙子、高跟鞋、戴围巾,长发应戴帽子。
五、学生操作前,应检查所用设备、用具、仪器等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立即报告指导老师,操作中,如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
六、学生应爱护实训设备、仪器,节约用水用电,节约材料,如损坏设备仪器应及时报告并按章赔偿。
七、学生实训时,严格遵守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严禁乱窜岗位,打闹嬉戏。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八、学生实训时不能用湿手或湿物接触电插销或带电物体。操作完毕,—定要切断电源。机器设备、仪器装备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开动机器设备及仪器设备,力避意外、不测事故发生。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九、实训结束,及时切断水、电、气源,清点用具,做好设备及仪器的清洁工作。
十、实训中,不服从指导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造成后果的要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体育课安全制度
在体育教育由竞技体育向健身体育转变的过程中,学生的体育安全教育更为突出。为防止体育教育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定如下制度:
一、体育教师必须加强安全教育意识,在每次上课过程中渗透体育安全教育。
二、体育教师必须做好一切课前准备工作,确保体育课的正常教学。
三、体育教师在体育课中必须安排至少5分钟准备活动。四、体育教师在实施教育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应的防患措施和安全保护措施。
五、体育教研组及相关责能部门必须定期对各类体育运动器材作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使用过程中无由此而引发的体育伤害事故。
六、各部门开展的各类体育群体活动,同样必须做好安全防患和防护措施,确保群体活动健康有益。
七、在体育教育活动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必须按下列程序执行:
1.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同时急报医务室老师进行诊断、处理。
2.若医务室老师无能力处理的则急送医院治疗,与此同时,必须电告家长及向相关责能部门汇报。
3.当事教师必须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并分析原因及总结教训。
4.当事学生必须及时客观记叙事故发生全过程及分析原因。
5.目睹现场的同学客观记录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6.当事教师事后必须作事故分析报告及跟踪关心该学生。
7.学校相关部门必须负责妥善处理事故和关爱相关学生。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一、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二、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三、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四、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五、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六、最后离开的机房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一、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二、机房人员应经常实习、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三、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四、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五、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六、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七、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八、机房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九、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十、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十一、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十二、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十三、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十四、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十五、应注意节约用电。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计算机操作安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关于机房计算机使用、操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计算机使用、操作者应负责该计算机及所附周边设备的管理使用,应落实计算机管理责任制,谁使用谁负责保管、清洁。
二、明确操作注意事项,确保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得到规范、合理使用。
三、任何人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使用或更换其他电脑设备。
四、使用计算机前请确保完好无损,并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课时务必关机。
五、使用计算机设备时,任何人不允许设置开机密码,BIOS密码。
六、严禁将大头针、曲形针、饮食等物品放在计算机设备上,严禁将磁性物质放在计算机附近。
七、不得在计算机主机设备存放箱内放置其他杂物,不得对计算机进行强制关机或重启。
八、 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计算机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特别不准私自上网、玩游戏等。
九、禁止任何人未经管理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动原机器的参数或拆动机器。
十、 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净化我校校园文化环境秩序,规范我校计算机机房管理,根据公安厅和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对我校计算机机房的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全校教职员工要从政治的高度重视计算机机房的管理工作,强化计算机机房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管理规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计算机机房具体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的责任,规范管理,措施得力,杜绝学校计算机机房一切不安定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严格要求,机房只能用于教学、科研、管理和培训工作,不得使用学校计算机机房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互联网和电子游戏等业务。
三、校园网内计算机机房统一联接校园网,通过校园网访问因特网,在校园内的任何计算机机房不得自行直接接入公网,直接通过公网访问因特网。
四、广大师生应树立良好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自律意识,文明上网。凡利用学校联网的计算机机房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法轮功”邪教和扰乱社会秩序活动的,一律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六、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正常情况下不得非法关机要爱护机房设备,维持机房整洁。
七、在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得在机房安装和玩游戏,干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八、使用者在未经管理员许可的情况下,严禁擅自对计算机中的任何数据、程序进行删改。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保密审查和涉密信息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室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二、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各室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三、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四、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五、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六、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七、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八、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校园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孙洪传
副组长:袁有存
成 员:韩力 韩同佳 于江峰 王颖惠 宋晓晖
职 责:负责制定学校校园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协调处理全校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对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和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对网络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资金筹措等做出决策和决定,对校园网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组织实施,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事故的处理。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校园网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于江峰
副组长: 刘磊
成 员:余海龙 陈素娟 刘伟
职 责:负责对校园网进行日常运行的维护、技术改造等;负责对网络使用进行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使用培训;负责对校园网主页上的内容进行采编录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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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严禁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三、不得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仇恨、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宣传邪教,以及不健康或色情的信息。
四、不得在网络上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单位或地区声誉的信息。
五、不得擅自转让用户账号,不得随意将口令告诉他人或借用他人账户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在上网过程中,随意将计算机交由不熟悉的人使用。
六、不得使用软件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盗用他人IP地址,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
七、严禁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设置破坏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破坏网络资源等危害校园网络的活动。不得随便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附件。
八、不得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及其它数据,不得侵犯他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九、不得利用网络窃取别人的研究成果或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反映和举报违反网络安全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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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网络管理中心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二、网络管理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每学期不少于一周),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三、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四、学校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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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站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一、网站信息发布由学校网络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由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
二、由网络管理员和网络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时修正网站信息发布的流程和发布方式,如:BBS版块等要增加用户注册审核程序,不得随意注册;新闻版块要由学校网络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为信息发布员
三、网站信息发布具体由学校网络工作小组信息发布员进行发布,学校办公室、教导处、学生处、网管中心拥有发布权限,其它任何人员如果想拥有发布权限,必须向主管领导申请,通过后方可建立账号。
四、信息发布员拥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随意告诉其它人员。
五、任何在学校WEB网站上发布的信息都要填写发布信息登记审核表,由各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初步审核(信息重要性和可发布性),由信息发布员进行二次审核(语法和语义),由网络管理员进行三次审核(全面审核)。
六、网络管理员和相关信息发布人员要对网站发布的信息作每日的检查,如果发现有不良信息,应马上向主管理领导报告。学校网络工作小组对BBS等交流信息中各个版块的信息也要作经常性检查,如果发现有不良信息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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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三、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四、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单位内使用。
五、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六、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县国家保密单位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县国家保密单位统一销毁,各室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七、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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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漏洞和病毒检测制度
鉴于网络中心计算机系统是校园网正常工作和服务的基础,计算机病毒、黑客和一些邪教组织对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安全危害极大。随着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增多和校园网应用系统的普及,对网络系统、信息和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证实现校园网的安全防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校园网的规划和建设必须同步规划和实施网络安全系统
二、配备2种以上的正版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常规检测和杀毒工作。
三、规划实施校园网安全防护和灾难恢复系统,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和漏洞修补工作,确保校园网系统的正常、可靠和安全运行。
四、配备网络监测软件,对各终端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五、 不定期参加针对计算机病毒和网络安全研讨、交流。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网络中心机房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一、外部人员因公进入机房,应经上级批准。严格履行外来人员登记手续与相关规章制度。
二 、机房除保持充分的市电照明外,必须有应急照明设备。各种照明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三、机房内配置灭火器具,每个维护人员都应熟悉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四、机房内及过道上严禁吸烟,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
五、生产现场严禁打闹、嬉戏,严禁晾晒衣物。
六、机房内正在使用的测试仪表要有标识,测试完毕后仪表要及时归位。
七、机房的钥匙应严格管理,严禁本单位职工和外单位人员私自配置机房钥匙。
八、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钥匙、手机,香烟、钢笔、打火机等物品应取下,从机架上取下的螺丝应妥善放置,避免这些物品跌落进设备中。
九、机房内工作梯凳要坚固平衡,操作时应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别是在对电源柜操作时,严防工作梯凳倾斜倒入电源柜中。
十、机房的穿墙孔洞和竖井要规范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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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校园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学校校园网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灾害。
第二条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学校有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基本要求。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高新职业校园网络上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 学校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信息网络安全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网小组成员担任。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全校信息网络的灾害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三章 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六条 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灾害发生前与灾害发生后两种情况。
(一)灾害发生前,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及网络信息中心要预先对灾害预警预报体系进行建设,开展灾害调查,编制灾害防治规划,建设专业监测网络,并规划建设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处理灾害讯情信息。
加强灾害险情巡查。网络信息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灾害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范,发现有不良险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二)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定灾害级别,并立即将灾情向工作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七条 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 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校园网信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灾害并及时处置此突发性事件。
(二)预案启动 一旦灾害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在灾害发生时,首先应区分灾害发生是否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上网帐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除。
5.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四)情况报告
灾害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要判定灾害的级别,首先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级别,灾害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灾害结束的时间,以后如何防范类似灾害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发布预警
灾害发生时,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警而学校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灾害,除了在技术上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灾害警报解除。
(六)预案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学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同时预案终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第八条 人员保障 重视人员的建设与保障,确保在灾害发生前的人员值班,灾害处置过程和灾后重建中的人员在岗与战斗力。
第九条 技术保障 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在灾害发生前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强劲与安全,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相关技术支撑。
第十条 物资保障 学校要根据近三年全国甚至全世界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购买相应的应急设施。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证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以确保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训练和演练 加强学校网络信息用户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这些用户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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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违反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一、我校校园网用户和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坚决打击利用校园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校园网用户有义务举报校园网上的不法行为。
三、网络中心有责任接受用户对违反案件的报告,并及时向办公室、公安机关报告。
四、网络中心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校办公室调查校园内各类网络违法犯罪事件和有关网络设备、设施盗窃的违法犯罪事件。
五、网络中心应将用户上网信息保留 90 天,为公安机关、校办侦察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
六、网络中心应协助各处(室)检查、监督信息发布,以确保信息内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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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制度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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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等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1.总务处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 ,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总务处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总务处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总务处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餐厅、体育活动场所、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室、礼堂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6.保持活动场所卫生清洁,不乱扔纸屑、垃圾;不随意吐痰、吐口香糖等。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劳务外派公司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油锅操作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12.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
6.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等场地,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进出校门要下车推行;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值日老师协同查处。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5.进入校园的车辆应按学校规定地点停放。
6.凡是行车损坏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未经检测不得擅自使用。
2.锅炉工应持证上岗,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锅炉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
4.锅炉工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气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要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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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 ,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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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饮水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定《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二、总务处明确专人为饮用水管理员。并有效健康体检证明,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三、直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水处理材料和供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并予以记录;
3.每学期对饮水设备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和更换滤芯等维护,并严格记录;
4.供水房每日清扫,保持洁净,每周消毒一次;
5.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应对设施、管道等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6.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加强饮用水的常规管理 1.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负责对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2.总务处负责对学校使用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3.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4.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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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采购食品原料来源,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指定专人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2.食堂所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填制送货单。
3.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类、猪肉、禽肉等);③食品添加剂;④其他产品。
4.食堂必须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
5.实行定点采购,索取并留存定点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定点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6.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7.采购生鲜蔬菜,应查实产地、是否喷洒农药和供方姓名、住址等信息,并索取购物凭证。
8.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9.采购的食品在入库或使用前由保管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相符后经验收人员签字确认方可入库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必须注明处理方式。
10.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
11.妥善保管好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送货单》及《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涂改,不伪造。接受学校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随时检查。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食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厅安全用电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要掌握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熟悉蒸箱、电饼铛、烤箱、切菜机等电器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操作。
2.食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应安排专人每周检查电器、拉线、电缆、电源等有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维修。
3、任何人不得改变线路,不得私自安装和乱拉电线,不得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热毯、电炉等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 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 。
4、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 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工作期间必须穿着防电水鞋,具备相应防触电保护。
5、食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电笔等安全防电设备有专人负责,不得乱放乱用。
6、遇到触电事故要正确施救,及时拨打120呼救。
7、一旦发现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应先切断电源, 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 直接灭火。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 散通道。
8、对因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食堂仓库物料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明确和规范食堂仓库物料的进、出手续,避免造成财产的损失和工作混乱,便于成本核算,规范管理食堂财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工与职责:
(一)厨师长负责制订的每周菜谱并根据菜谱制定采购物料明细,及时采购所 需材料,应掌握市场行情,熟知各类材料的市场价格,对采购价格负责。
(二)库管员负责对所购进的物料进行质量验收,独立行使质、量把关权,对入库材料质量的真实性、安全性负责,并负责办理出、入库手续,每天及时交送当日入库单,做好出入库明细台账。
(三)经营统计员负责成本核算、出入库手续审核、记帐,并与送货方结算。
(四)学校主管会计负责对本文件执行的监督、检査。
二.工作流程及管理要求
(一)采购
1.厨师长应提前编制好本周菜谱及主料需求明细,进行初步预算。必须熟知各类材料的市场行情,定期考察蔬菜市场,把握好各类蔬菜等材料的淡旺时节。应确保各类材料按时到位,即使出现被退货的情况,也必须保证不影响使用。
2.库管对照送货单及实物进行质量检验,对有异味或外观不符合要求的(如:颜色不正、色泽、手感不良等)必须坚决予以退货;发现所进货物的进货渠道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收货,并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对蔬菜类等物料的检验结合价格高低,质量不符合价格水平的,有权折价,如果送货方不接受价格,有权退货。质量检验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对自己的签字绝对负责。
(二)入库:
1.库管员先审核送货单,进行重量、数量过磅核对,并按实际数量或重量办理入库。
2.审核计量单位,统一到斤、公斤等;有商标的、标准包装可以用箱瓶等计量, 入库单一式三联:供货方、经营统计员、库管员各1联。
(三)出库
(1)各部门根据当日食谱的需要,开具“出库单”列明所需领取物料的品 种、数量等,厨师长审核后到仓库领取所需物料。
(2)库管员凭符合要求的“出库单”,严格按单据上标明的品种、数量办理出库事宜。出库单一式二联,厨师长和库管员签字后,各留1联便于成本核算 和作为仓库记帐的凭据。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就学生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生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学生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生食堂物资采购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物资定点采购制度。如米、油、肉、面、燃料等大宗商品由食堂定点采购或配送。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食堂物品采购单”(或送货单)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食堂负责人提出的食物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校无误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学校学生食堂负责人每月月末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学生食堂收入管理
食堂收入全部来源于学生的就餐收入,每月末确认当月伙食收入。
四、学生食堂支出管理
(一)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粮食支出;(2)菜金支出;3)调料支出;(4)燃料支出;(5)其他材料支出。
2.工资奖金:职工的工资等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的购入,按实际支付的价格计价。物资购入时应填写食堂物资入库单,并经食堂负责人或财务验收、过秤签字后入库。
现购现用物资的购入,可不通过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和食堂物资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食堂物资出库单,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食堂主管签章,并记入账簿。
(三)食堂菜类的采购由专职采购员到菜市场采购,并填写“食堂物品采购单”,由验收人及食堂负责人签字,经常采购的米、油、面粉、肉、面粉等大额采购项目实行定点集中采购。所有结算的票据都要求合法规范,票据反映的业务内容真实,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杜绝购少报多或品名不符现象。
(四)付款:对定点采购的物品执行定期付款制度,经验收合格,手续齐全(发票填写准确、完整、规范)的物品,由食堂负责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同意后,交财务办理,非特殊原因不得支付现金。对蔬菜、副食以零星为主的采购,采购员凭食堂负责人填写的计划单,总务主任同意后,可以领取核定的备用金(以3天的零星采购量为限)。每周二、五凭有较发票向财务报帐。
所有报销的发票签字流程为:库管签字、食堂经营统计员签字、学校主管会计审核签字、总务处分管食堂主任签字、校长签字。发票签字后提交财务核实,无误后方可支付现金。对手续不全、发票不规范的,财务有权拒绝支付现金。
五、学生食堂财务收支结算管理
(一)学生食堂坚持“收支平衡、保本不盈利”的原则。
(二)食堂成本实行每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每日营业结束后,将当天收入和采购支出情况及时汇总,做到日清日结,每日编制盈亏计算表,每周将盈亏计算表进行汇总编制食堂周报,月底按照食堂周报汇总计算出“月份食堂经营情况汇总表”,报告总务主任,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六、学生食堂资料档案管理
食堂的原始核算资料,由食堂负责人每月装订成册,月底和“月份食堂经营情况汇总表”一起保存。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消防责任制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制定我校消防责任制。
一、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预防火灾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责任制。确定“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可以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予以排除。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向师生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介绍防火灭火经验和火灾隐患、火灾事故及其教训,表彰热心消防、勇敢灭火的好人好事。除加强日常的消防宣传外,还可以每年在适当的时候集中对职工展开消防宣传活动,以增强职工的消防意识。同时,各单位还应当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对特定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防火灭火知识。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学校经常性地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在必要的、显著的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增强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是一旦发生火灾后,及时扑灭火灾、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的保证。
七、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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