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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理工高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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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主采购工作流程与制度

2. 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3.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4. 收支管理制度

5.特殊岗位定期轮岗制度

6. 预算管理制度

7. 资产管理制度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自主采购工作流程与制度


一、校服、学生公寓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一)成立采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服和学生公寓用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有分管副校长、部门主任、专业教师、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管理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采购工作,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确定招标采购方式

采购的校服和学生公寓用品均经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把关。通过局属学校联合招标、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三)征求家长、学生意见,确定招标技术参数

召开学校校服和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征求学管处、公寓管理人员和家长、学生的意见,商定本年校服和学生公寓用品的品种、花色和技术参数。

(四)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按如下程序进行采购:

1.资金限额20万元(含20万)以上项目由市政府集中采购部门组织集中采购。

2.资金限额2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委托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采购方式,自行组织招投标,也可以自行采购。(列入大宗货物采购和网上超市项目除外)。

3.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4.采购形式和流程依据关于印发《青岛市本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5.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网上项目申报及结果确认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学校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备案。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和网上项目申报及结果确认。

6.验收

学校验收小组在学校纪检委员的全程参与下首先依据合同相关条款,对品名、数量、品牌、配置、规格、价格以及交货时间、地点等要素进行检查,出具《验收报告单》,经学校主要领导、验收小组、学校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后,并加盖公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资金结算

招标采购项目的货款支付比例、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质保金由学校收。

8.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学校对获得的资产及时办理验收入库、入账核算等手续。

二、学校图书、货物类采购采购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纪检委员、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总务处、教务处、财务、项目使用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为成员,负责对采购工作的研究、协调、统筹管理。

(二)采购立项。由学校各处室、专业部、教研组根据学校发展提报、调研并形成采购项目论证报告,报学校领导经校长办公会集中讨论确定项目后列入年度预算。

(三)确定采购方式。其中图书属于定点采购,设备采购方式根据金额确定。

(四)采购前期,确定招标技术参数

1.对拟购置产品的性能、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提出具体要求,并附科学详细的论证报告。

2.填写青岛市教育局设备服务类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以及采购项目申报方案报教育局装备办审批。

(五)采购程序。依据装备办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表中列明的资金限额,按如下程序进行采购。

1.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由市政府集中采购部门组织集中采购。

2.资金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由学校委托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采购方式,自行组织招投标,也可以自行采购。(列入大宗货物采购和网上超市项目除外)。

3.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4.采购形式和流程依据关于印发《青岛市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5.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网上项目申报及结果确认。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学校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备案。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和网上项目申报及结果确认。

6.验收

学校验收小组在学校纪检委员的全程参与下首先依据合同相关条款,对品名、数量、品牌、配置、规格、价格以及交货时间、地点等要素进行检查,出具《验收报告单》,经学校主要领导、验收小组、学校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后,并加盖公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资金结算

招标采购项目的货款支付比例、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质保金由学校收。

8.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学校对获得的资产及时办理验收入库、入账核算等手续。

三、工程类项目采购采购管理办法

(一)建立项目招标施工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校舍维修施工领导小组,人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校舍管理员、教师代表及外聘专家2人组成,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拟定项目,组织专家论证,做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总务处前期调研,做好维修项目的测算,请专家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做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校长办公会集中讨论确定项目。维修项目的测算报教育局基建处审批。

(三)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委托青岛市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工程项目设计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并交由学校法律顾问审核通过后根据项目要求进行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

(四)招标文件。组织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的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讨论(必要时邀请专家),最终形成施工要求和技术参数并形成招标文件。

(五)招、投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由市教育局基建处组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学校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组织招标。招标过程由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学校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六)中标结果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公示7个工作日。

(七)工程监理。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聘请监理单位监理。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聘,或者由学校项目管理小组负责过程监督,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通过招标聘请工程监理。

(八)工程验收。限额标准以上项目按教育局基建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学校基建维修小组成员或邀请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学校纪检委员全程参与。

(九)工程审计。一次审计:校方委托工程审计公司进行工程审计。二次审计:报市教育局审计处委托审计公司进行二次审计。

(十)工程付款。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进场后首付工程中标价的50%,完工验收合格后再付35%,审计结束后将余款付清。同时施工企业需要向学校交工程审计值的5%作为质保金。

(十一)档案管理。由学校和施工单位按照《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青岛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编制项目档案。

 

附: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采购领导与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孙洪传

成员:袁有存  韩  力   韩同佳  于江峰  王颖惠  蓝孝迁  秦永世  刘  磊

工作小组

组长:韩同佳

成员:蓝孝迁  秦永世  刘  磊   孙绍湛  何  欣  曲  鹏

余海龙  王伦胜  赵玉隆  孙丕海  刘  伟  李鹏翼  田  华  马丛林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树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党组织的集体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重大问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学校做出的重大发展规划、签订的各类合同等符合法律规定。

一、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讨论决定教育教学各项政策,规定在全校贯彻执行的实施

方案和步骤、措施。

2.讨论决定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和检查落实。

3.讨论确定学校内部机构的成立、撤销、合并事项以及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

4.讨论确定教师聘用、任免、晋升和职称评定的方案。

5.讨论决定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的方案。

6.研究决定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重大问题。

7.研究解决教职员工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学校成立由教职工代表、学校领导、工会主席等组成的重大决策领导小组。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审查意见。

三、重大决策经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必须报经相关法律部门进行论证,得到专家认定方可执行。要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四、对未经法律审查就执行的决策,如造成不良后果,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一、为适应教育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平,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建设的特点制定。

三、校园总体规划,需上报市教育局。市局根据上报的校园总体规划进行专家或集体会审,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签字,学校盖公章,作为学校校园建设永久性发展规划。资金不足的项目,学校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四、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市教育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五、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加固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使用施工图纸,学校维修要有做法说明。无施工图纸和做法说明,不允许开工建设。

六、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七、严格实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制。不论是新建、改扩建、绿化、维修、校园文化等建设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预审(工程预算审计),学校监督按预审价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要进行终审(竣工决算审计),大型工程学校要实行全过程管理。需要进行工程预审和终审的项目,学校必须准备好完整的工程预审和终审资料,学校进行初审后,上报市教育局基建办,再统一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学校主要领导要签字认可,学校要加盖公章,未经以上程序审计的结果无效,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八、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

九、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学校新建、改扩建、加固改造项目工程都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全过程监理,学校挑选1—2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工地现场管理。学校建设选址、平面规划、定正负零、签订施工合同、基础验槽、外墙装修、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必须请校基建工作小组成员参加。监理公司和学校工地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十、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学校建设项目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负终生责任。

十一、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指在校园总体规划内进行的自然勘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材料。

十二、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是学校规划、新建、扩建、维修和发展的重要依据,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十三、凡在学校内建设的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范围建立档案资料

1.基础资料档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比例尺地形图、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图、地名以及学校历史沿革等方面的历史、状况和校园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

2.规划方面档案:校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

3.工程建设管理档案:项目建议书、项目论证书、规划审批、土地征用与划拨、项目审批意见书、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复、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招投标书、预决算书、施工合同书、增减工程结算证明书、审计结论等。

4.学校基本建设档案中的项目工程批复、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概算书、竣工审计报告、施工图纸、备案证等,必须交学校存档。

十四、对未申报而私自建设的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对未签订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项目,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诫勉谈话;对未进行工程预审、终审和直接拨付工程款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党纪处分;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质量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党纪、经济处分,并作降职或免职处分;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直接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对学校建设管理较好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附件一: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基建、维修项目领导小组

附件二: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工作小组

 

附件一: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

建设、维修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孙洪传(校长)

副组长:袁有存(党委书记)

成  员:韩同佳(副校长)  韩力(副校长)  王颖惠(工会主席)  于江峰(副校长)

 

       

 

附件二: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

建设、维修项目工作小组

 

组  长:韩同佳(副校长)

副组长:蓝孝迁(总务主任)

成  员:孙绍湛  孙建华  王伦聚  马丛林  纪大勇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收支管理制度

 

一、收支预算管理

收支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两委会研究确认后,提报教代会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经费收入审批

1.通过预算编制与执行一体化,接收主管部门下发的经费指标。

2.按学校需求分类、分时段提报用款计划,计划审批后,方可办理各项支出业务。

三、经费支出审批

1.培训、会务、出差等因公外出,需在行前完成外出审批,由财务核定费用,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审批。来回路费、住宿费需刷公务卡,机票需定点,执行上级的管理规定。

2.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必须经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办理。列入招标范围的,需提供发票、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等。

3.严控招待费、公务用车、出国支出。事前需完成各项审批流程。

4.所有的支出需有经办人、验收(验证)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

四、专项资金管理。

1.严格按规定的用途、额度管理和使用。

2.实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五、往来款项的管理。

严格控制各种应收及暂付、借出款项业务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批准人和财会人员应当及时进行清理回收,不得长期挂账。

六、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

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收费公示,票据正规,票款分离,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所有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返还资金列事业收入,专户管理,所有支出须有依据,不违反上级规定。

七、每年1月份向教代会通报上一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特殊岗位定期轮岗制度

 

一、轮岗的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轮换防范管理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轮岗,提高员工多方面的能力,有效培养复合型人才。

3.激励员工,开拓视野:通过轮岗,使员工积累经验,便于员工发现自己的真正兴趣与能力,锻炼多方面的能力,做到“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

二、轮岗的对象及时间

1.定期轮岗的对象:会计、出纳、采购等。

2.员工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生涯规划,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同意,可以轮岗。

3.特殊岗位一般不超过5年,上级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三、轮岗程序

1.学校根据发展需要,提出轮岗需求、人员名单、时间安排。

2.安排岗前培训,提出工作流程、工作目标、考核指标等内容。

3.轮岗前的工作移交:专人监督,完成工作交接;进展中的工作移交包括进展程度,目标结果及如何继续;工作资料移交。

4.按规定时间到新的岗位报道。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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