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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理工高级中学)免学费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政策解读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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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正式在籍在校学生,免收学费。

我校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分户籍性质,需提交低保证、残疾证或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可以申请助学金(每年2000元,分2个学期发放),学校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审核确定受资助学生。对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在籍在校学生全部资助(也需提交申请)。

 

我校综合高中的一、二、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青岛市和各区(市)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均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学校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是有效的证明材料)审核。

我校综合高中的一、二、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分户籍性质,需提交建档立卡证件、低保证、残疾证或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等)可以申请助学金。学校将在上级主管部门给我校确定的资助名额内,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审核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等级。对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在籍在校学生全部资助(也需提交申请)。

 

需报送的材料

1、   中职助学金申请表

2、   综高助学金申请表、免学费申请表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贫困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革命烈士证等)复印件

5、户口簿复印件

 

复印件的要求

1.采用标准A4纸复印;

2.户口簿须将首页、索引页与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起;

3.低保证、残疾证、革命烈士证等相关材料有效页面复印在一起。

二年级学生与新生一样需重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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