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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文件精神,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布的《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等规定要求,结合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办学层次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和部门职责分工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新时代要求,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锻炼综合技能、全面提高职业素养,检验、巩固并加深对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学习,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增强竞争意识、提升就业能力,为顺利踏上就业之路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成员。
实习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孙洪传 袁有存
副组长:于江峰 金相臣 宋晓晖
成 员:刘 磊 刘 伟 董 纲 孙绍湛
实习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牵头副校长任组长,相关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实习就业干事、实习班主任担任成员。
实习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于江峰 金相臣 宋晓晖
副组长:刘 磊 刘 伟 董 纲 孙绍湛
成 员:苏毅、年级组长、实习班主任
三、工作职责
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实习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研究确定实习工作重要事项,指导统筹实习工作过程。
实习工作小组在实习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习工作的实施。其中,招生培训服务中心牵头实习工作,主要负责遴选、对接、协调合作企业。教务处主要负责实习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考核。学管处主要负责实习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实习学生的全面管理和德育考核。
四、实习方式
学校采取“双向选择、统一管理”的方式、实行自主选择与统一安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习安置。
学生提前填写申请表,选择统一安置实习或自主实习。所有实习学生均须完成实习前的相关全部手续、购买保险等工作,经学校按照规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习,禁止任何学生未完成实习程序、未经学校审核通过参加实习。
(一)统一安置实习
选择学校统一安置实习的学生,通过实习就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初选、洽谈、确定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实习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促成实习学生专业理论水平、劳动技能、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提升。
(二)自主实习
三年职专学生均可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有处分的学生,根据学校联办实习单位要求,学校原则上不予安置实习单位,需学生自主选择。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由学生本人填写《自主实习审批表》提出申请,提供实习单位接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签订《实习协议书》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知情同意书,经由家长、学生共同与班主任确认、同意签字后,报招生培训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2.实习岗位需与专业对口或相近。
3.实习过程的管理与学校统一安置的要求相同。
五、组织安排
(一)准备阶段:
完成顶岗实习单位的落实,确定实习的班级、学生和实习班主任(实习指导老师),召开实习领导小组和实习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顶岗实习方案,沟通协调实习工作事宜;召开实习班主任会议,学习各项实习管理规定;召开实习学生家长会,让家长清楚学生面临的选择,了解顶岗实习管理规定,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各班召开主题班会,班主任带领学生学习实习管理各相关规定,让顶岗实习的学生和跟班老师做好思想准备,同时签写《实习申请表》《实习承诺书》《安全目标责任书》等。
(二)实习阶段:
1.与实习单位沟通,及时建立与实习单位共管学生的相关制度,实习初期重点开展岗前培训,加强学生岗位能力、安全教育、职业素养培训,让实习学生尽快熟悉环境,进入状态。
2. 实习班主任每周需到所在实习单位(包括自主实习单位)进行检查,学校每周为实习班主任统筹安排时间,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管理处负责抽查实习检查到岗情况,检查结果纳入实习班主任绩效考核。
3. 原则上学生不得随意更换实习单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班主任落实学生拟岗位调整原因,并提出意见;
(2)学生方原因拟被辞退的,尊重学生合理意愿,如果想继续在该单位实习,招生培训服务中心积极协调沟通企业。学生方非正常原因离职需再安置的,由学生管理处根据相关处分规定给予处理意见,班主任将填写完整的《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实习再安置申请表》交招生培训服务中心,招生培训服务中心根据专业和校企合作情况进行安置。
(3)企业方原因拟离职的,经学校沟通协调后,企业仍违反相关规定不整改的,学校将学生撤回,将企业计入不诚信合作企业名单。学生、班主任、年级组长填写《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实习再安置申请表》交招生培训服务中心,招生培训服务中心进行再安置,或根据学生实际提出自主实习申请。
对未跟班主任报告、不按批准程序、违反相关规定,擅自辞职、退岗、离岗和不按再安置工作程序申请安置的学生,认定为学生方原因。实习考核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4.学生需每周在信息化实习管理平台填写周记,实习班主任和企业需要每月为学生做出评价和考核。实习期满,学生填写《顶岗实习鉴定表》,由企业对学生实习表现做出评价。
(三)总结阶段:实习结束后,学生撰写《顶岗实习报告》,完成实习课题研究。教务处、学管处完成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撰写优秀实习生案例。
附件: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责任分工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
2020年8月
附件: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责任分工
一、实习归档材料分工
实习协议(招生培训服务中心)
教学实习计划(教务处)
班主任实习工作计划、总结(学管处)
实习日志(学管处)
实习检查记录(学管处)
学生实习考核(教务处、学管处)
实习班主任考核(学管处、招生培训中心、教务处)
二、实习过程分工
(一)实习前期
1.招生培训服务中心:考察评估实习单位;校企座谈;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牵头制定实习工作方案、自主实习审批表、顶岗实习申请表、顶岗实习分配表、实习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三方协议的制定、签署、存档;实习就业指导培训会;实习就业招聘会;企业方与实习学生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的制定,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校企);企业方实习指导教师选定,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技术指导和学生管理;牵头实习管理平台的培训、使用和检查。
2.学生管理处:制定《实习安全管理办法》、《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班主任、学生及家长学习;组织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习班主任与学管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习班主任、学生及家长);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制订学生实习违纪处分条例。
3.教务处:就业指导进课堂;制定实习教学计划。
(二)实习过程
1.招生培训服务中心:实习单位变更情况登记;企业方主因事项的协调处理;落实企业责任;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反馈;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情况月考核。
2.学生管理处:实习过程中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包括班主任实习检查的管理、统计、考核;实习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学生主因事项的处理;落实实习学生月返校制度;
3.教务处:落实实习教学计划;专业指导。
(三)实习总结
班主任考核办法由学生管理处牵头,教务处、招生培训服务中心共同参与制定并集体落实。
1.招生培训服务中心:实习单位考核鉴定表(学校、学生对实习企业)、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毕业生跟踪调查表。
2.学生管理处:学生实习鉴定;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优秀实习生案例。
3.教务处:实习技能考核。
重视实践综合能力考核,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多样化、多元化、综合化评价,根据学科特点采取笔试、口试、答辩、作品设计、调查报告、技能模块等形式,邀请企业共同参与制定相关评价标准。按照行业和职业对专业的要求,参照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标准,制定科学评价学生职业能力的评价体系。采取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议、家长评议、专家评议等相结合的评价,从不同视角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各类能力水平。根据8S标准对实习实训中的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表现、能力水平及职业操守做出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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