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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电子学校 2023年招生简章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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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招生计划

面向四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下同)和高新区,单独编班,部分寄宿。


02报名条件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具有四区和高新区初中学籍,且在2023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期间未在休学期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办理了2023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地回青、往届生报名手续并审核通过,且户籍在四区和高新区的外地回青、往届生考生,往届生须无往年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记录。


03报名办法

考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23〕28号)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及有关考试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23〕35号)要求进行“网上考试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和“志愿确认”。

04录取程序

1.综合高中普通班志愿在普通高中普通批志愿中进行填报。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自招批、特长批、艺术班批、普通批的顺序录取。普通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

2.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对等级成绩的要求及同分排序办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6号)有关规定执行。

3.综合高中普通班在四区和高新区普通高中第一阶段普通批录取执行局属普高一段线(简称一段线)。我校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考生的志愿、成绩、招生计划情况,按市教育局招生政策确定。

4.综合高中普通班在四区和高新区普通高中第一阶段普通批录取后若人数不满,则剩余招生计划进入分数带录取。分数带第一、二、三志愿为平行志愿。

5.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新生,入学注册青岛电子学校普通高中学籍。


05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

0532-58587657(市北校区招生处)

0532-58587656(市南校区招生处)

监督电话:

0532-846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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