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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电子学校 校区通勤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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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电子学校校区通勤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加强校区通勤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交通安全,现就加强校区通勤车辆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统筹协调,学校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主动与公安、交通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坚决避免安全事件发生。

2.校区通勤车辆由市南校区出发到登州路宿舍区,途径仙居路、宁夏路、桑梓路、登州路;由登州路宿舍区出发到市南校区,途径登州路、泰山路、辽宁路、台东一路、宁夏路、仙居路。只在起点和终点停车。定期对行驶道路、停靠站点、交通标识、通勤车辆行驶路线、车辆状况等进行再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通勤车辆行驶道路安全畅通。对车辆进行全面保养检查,杜绝通勤车辆带病上路运行,做到隐患清“零”。

3.通勤车辆严格按照“一车一档”要求,建立通勤车辆档案。对车辆信息及驾驶人信息行梳理,核验驾驶人资历,及时更新车辆信息、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档”要求管理。

4.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认真组织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督促跟车干部和跟车老师切实履行职责,维持乘车秩序,完善学生上下车记录和交接手续,坚决杜绝学生遗漏事故发生。

5.认真做好恶劣天气预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关注路况信息,掌握路面实时动态,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传达互通。


                                                       


校区通勤车辆行车日志制度

1、车辆安全行车日志是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车辆管理文件之一,必须及时、准确、认真记载。

2、行车日志应依时间顺序连续记载,不得间断,内容应当反映出车辆行驶、停靠、作业、修理的基本情况。

3、从学生下车上学到学生上车离校,学生校必须有值班人员在岗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并认真填写校区通勤车辆行车日志;

4、行车日志的记载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故意涂改内容。

5、当班驾驶员或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按时如实登记车辆每日运行情况日志,对所记内容全面负责,交班时应当签字。

6、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或停驶时应在行车日志中注明。

7、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将相关行车日志妥善保管,对应变部署、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的检查、随车人员训练、消防演习以及车辆发生的其他重要事件应及时记载。

8、校长应当定期查阅行车日志记载情况,对各栏目的内容审核确认后签字。



校区通勤车辆维修养护制度

一、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勤检査、勤清洁。如有异常,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2.车辆需要维修,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校长审査后定出修理计划,方可进厂修理。

3.车辆修理必须由修理工填写详细的需修机件清单及修理费价目表,车辆修好后,由该车司机和安全员共同鉴定方可出厂。

4.修理费发票必须由该车司机、校长签名,法人审批后可报销。

二、校区通勤车辆维修保养准则

1.学校校区通勤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修理厂。

2.校区通勤车辆需修时应到车管部门申报修理项目,人员根据申报项目进行校区通勤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校区通勤车辆修理单(单上应有驾驶员、车管人员签章方能有效)后,方能送厂维修。

3.车管人员、驾驶员在维修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校区通勤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校区通勤车辆修复后驾驶人应认真检验校区通勤车辆,如修好则在修理结算单上签名。

4.校区通勤车辆的维修,应派人随车到修理厂核实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修理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应向学校区通勤车辆管部门申请。

5.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良好的车况、发现故障应及时修理,若有影响行车安全的,严禁行驶。

7.因操作失误或保养不善造成校区通勤车辆损坏的要追究驾驶员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降薪处理。

8.驾驶员要定期保养校区通勤车辆,定时检査更换机油,认真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査保养工作,保证校区通勤车辆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延长校区通勤车辆使用寿命。


校区通勤车辆卫生消毒制度

1、每车配套两套座椅套,每月更换一次,车门座椅把手等每天用84消毒液消毒,车内空气、座椅、地面等每天用84消毒液喷洒消毒,并认真做好记录。

2、保持车厢内干净,车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收车前清理车内的垃圾桶、挂袋等卫生用品,车窗明亮,无污迹,车身及时洗刷,保持美观。

3、每周组织行政人员对校区通勤车辆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由司机和跟车教师签字,检查整改确认合格后签字归档,检查过程请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



校区通勤车辆定期检查审验制度

1、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维护,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况良好。应经常清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及引擎的清洁)

2、驾驶员要提前10分钟到岗,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做好车辆发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驾驶员发现所用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或车主,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凡故障车未经检修的,绝不准上路接送学生。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校区通勤车辆收车发车查验制度

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收车后进行保养,作业内容有:

1、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始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2、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安全设备和胎压情况,对车辆各部件连接紧固进行检查、调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发现校区通勤车辆有故障时必须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校区通勤车辆服务提供者,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凡故障车未经检修,一律不准上路接送学生。



校区通勤车辆安全报告和举报制度

为使校区通勤车辆规范有序运行,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本校学生乘车和校区通勤车辆配备运行情况制定校区通勤车辆报告和举报制度。

一、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校区通勤车辆服务提供者和学校,及时修理排除安全隐患。

二、校区通勤车辆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校区通勤车辆服务提供者、学校和教育局安全办公室。

三、教师和家长必须向乘车学生讲明当校区通勤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或教师,由家长或教师向学校校区通勤车辆安全负责人举报:

(1)校区通勤车辆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的。

(2)校区通勤车辆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的。

(3)校区通勤车辆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现象的。

(4)校区通勤车辆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行为的。

(5)校区通勤车辆驾驶员出现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6)校区通勤车辆驾驶员存在态度恶劣、打骂学生行为的。

(7)校区通勤车辆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度疲劳驾车的。



校区通勤车辆台账制度

为保证校区通勤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台账管理机制,保证台账资料的完整、统一,特制定台账管理制度

1.台账建立。学生校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科学、规范的建立学生校校区通勤车辆台账。

2.专人负责。由校长负责整理填写,格式要统一,并妥善保管。

3.内容真实。保证台账内容真实可靠,如校区通勤车辆或接送学生有变动,要及时更新台账。

4.定期核对。校长要定期核对台账,如有变动,及时添加或删除,所有内容都要在台账上显示,所有内容也要与台账相符。




恶劣天气预警制度

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确保学生的乘车和上下学安全,特制定恶劣天气预警制度。

一、校区通勤车辆司机出行前要充分了解天气情况,注意媒体、交通报道信息和交警提示。在遇到交通分流、管制时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和指示进行。

二、路面结冰需缓行,上坡时尽量不要停车,行车速度要放缓。

三、行车中保持低速平稳。由于制动距离会随着车速的提高而加大,控制车速和与前车保持较大的安全距离是冰雪路面行车的关键。

四、保持横向的安全距离。冰雪路面行车进出主路、通过十字路口、右转弯、双方会车,以及遇有行人和自行车时,要充分顾及他人,礼貌让行,始终保持较大的横向安全距离。遇行人因路滑摔倒,要停车让行,不要抢道行驶。

五、行车中禁忌急打方向。转向时,要先减速,适当加大转弯半径并慢打方向盘。为避免侧滑,要双手握紧方向盘,操作要匀顺缓和。

六、及时添加汽车防冻液、制动液,定期更换轮胎位置。

七、检查轮胎气压,保持合适胎压。冬季路面摩擦系数低,胎压过高易打滑;冬季严寒,轮胎脆,胎压过低可加速轮胎老化。

八、遇雾天、大雪等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较深、积冰较厚或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等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停止接送学生。

九、遇雾天能见度低于100米,中雪、大雨等天气,对安全行车有较大影响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校区通勤车辆司机与学生校沟通确定是否接送学生。

校区通勤车辆驾驶人管理制度

1、校区通勤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5年以上;

(2)最近3年内未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3)最近3 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积记分满 12 分记录;

(4)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精神病史;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

2、驾驶员应遵守的规范:

(1)校区通勤车辆驾驶员应有敬业精神,熟悉交通法规、路况和车辆性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技术水平。

(2)驾驶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平时休息好,睡眠充足,保持充沛的精力和体力;开车时注意力高度集中,不吸烟、饮食和谈话,并做到“礼让三先”, 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驾驶规程,服从公安、公路、交通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不得任意变更停车地点或从事任何未经允许的营运活动,不得私自改变行车线路,不能出现漏接、误接学生现象。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驾驶员要向乡镇教体办车辆主管人员、校区通勤车辆管理小组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出行。   

(4)驾驶员出车回来后,要随时检查车况,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向校区通勤车辆管理小组简要汇报出车情况后方可离岗。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5)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格控制车辆时速(最高时速原则上不超过40公里)。严禁超员运营、违章驾驶(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确保行车安全。若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提前向车主说明情况,经乡镇教体办同意,由车主负责安排具有同等驾驶资格的人员替班,不得因故停运。 

(7)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和不具备校区通勤车辆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8) 驾驶员应无条件服从单位管理,接受用车单位的考核。 对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致使家长及学生意见较大或者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校区通勤车辆驾驶员,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者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安全乘车管理制度

为确保每一位学生乘坐接送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订如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 学校专门成立校区通勤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严把“三关”:即学生接送车辆准入关,接送车驾驶员聘用关,学生接送车制度落实关;做好“四定”:即定人、定车、定时、定点。

二、 定人:学校根据同学乘车人数,将乘车上下学的同学分成2个队,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 定车:学校根据乘车同学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规划线路,落实车辆,张贴接送车标志,协同签定学生上下学乘车责任合同,并由规定车辆具体安排接送。

四、 定时:学校根据季节变化排出各个不同时间段的学生上下学时间表,保证接送车辆按计划时间有序运作。

五、 定点:(1)离校后,统一在指定地点排队,由值勤负责教师护送学生上车,由接送车辆送到指定下车地点。(2)学生上学,根据学生乘车人数,将乘车学生分成几个片,每个片确定一个乘车地点,有序上车。乘车学生不得随意选择乘车地点和其它车辆。

六、 学生放学,乘坐第一班次接送车的学生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排队,由随车照管人员负责点名,到齐后引领出校门有序上车。

七、 学生上学,按排定时间指定乘车地点等车,不得在非定车点拦车强行上车,如果不按规定无理取闹的,将严肃处理。

八、 学生乘坐接送车时依次上车,按座位就坐,不可随便乱上车或乱坐位置,一定要等车辆停稳之后在随车照管人员引领下才能依次上车下车。

九、 学生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走动、把手和头探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不许吵架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或欺负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学生。乘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十、 学生在上车前或下车后一定要留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横穿或奔跑,以免发生危险。上车后要听从司机的管理教育,不得擅自要求司机中途停车或下车。

十一、随车照管人员负责本车学生的纪律管理工作,并作为运行路上车辆的考核人员,相关情况应及时向值勤老师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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