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家长同志:
您好!为了更好的帮助家庭有困难的学生,请大家认真了解本年度我校关于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分配比例、申请条件
具有本校全日制正式在籍在校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为一、二年级在籍 在校学生人数比例 10%。
具体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现象;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①680 个国家贫困县农村学生(不含县城)②学校认定为困难家庭的学生:符合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学生(附:困难认定条件)。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 2000 元,分两学期打入学生助学金卡内。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②学生或家长按要求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递交相关 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递交截止到 9月16 号中午12点,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上交申请材料将不予提报评审。
③被学校认定为困难的学生填写《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④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将符合申请要求的学生名单统计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上级 主管部门下达名额按要求组织评审、公示确认名单。
⑤上级主管部门为每位符合资助要求的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并发放资助金。
四、停发资助情况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停发其资助款:
(1)资助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并已受到学校处分的;
(2)已办理退学的学生; (3)已办理休学的学生。
请各位认真阅读政策内容,并填写回执。
青岛电子学校
2022.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