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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1号)、《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24〕42号)文件要求,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圆满完成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学校评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审依据
1.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24〕42号)
3.《青岛电子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二、评审程序1.工作部署
(1)修订《青岛电子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成立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学校评审委员会名单。
(2)召开全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学校2023-2024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3)分配名额: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24〕42号)文件精神,结合下达给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人,名额分配以市南校区和市北校区各一个,根据我校职业学校的特点,突出技能导向,优先推荐在地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2.宣传动员
通过班主任会和班主任群通知各班班主任国家奖学金开始申报,由各班班主任在各班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填写《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工作小组。
3.评审流程
(1)自主申报(2024年9月26日)
由各班班主任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填写《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报给工作小组。
(2)材料审核(2024年10月8日)
申请审批表中的“基本情况”由班主任审核,“学习情况”由教务部门审核,“主要获奖情况”由相关部门审核。
(3)审议推荐(2024年10月9日)
评审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审议。
(4)结果公示(2024年10月10日-15日)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校评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审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拟推荐市南校区2022级3班李嘉怡,市北校区2023级1班王紫彤为申报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人选。
公示材料已于2024年10月10日到2024年10月15日在公示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5)材料上报(2024年10月21日前)
评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要求整理材料,汇总上报。
三、评审结果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校评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审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推荐:
市南校区2022级3班 李嘉怡
市北校区2023级1班 王紫彤
两位同学为青岛电子学校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人选。
附件:
1.青岛电子学校2023-2024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名单
2. 青岛电子学校2023-2024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决议
青岛电子学校(加盖公章)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
青岛电子学校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名单
一、青岛电子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崔西展校长
副组长:孙刚书记
成员:纪渊海副校长 韩健副校长 王辉副校长
二、青岛电子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纪渊海副校长
副主任:姜汉龙
成员:申方 张帆 梁鹏 张媛 王子聪 王文博 孙京安 张菁 朱可昕
青岛电子学校(加盖公章)
2024年9月25日
附件2
青岛电子学校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决议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1号)、《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24〕42号)和《青岛电子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李嘉怡、王紫彤同学初审合格,拟推荐获得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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