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过程管理中要始终坚持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师生双方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职业教育特点,重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为规范教学常规,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制定本规定:
一、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一)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任务、教学大纲、校历、学期教学进程表,结合任课班级的实际,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二)学期授课计划内容包括:授课周次、节次(或课时数)、章节名称、内容摘要、课型、教具、课内外作业、阶段测验、复习、实验、实训教学等安排,成绩考核的方式、次数,并附有编制说明和计划,注明使用的班级、学期。
(三)学期授课计划应一式两份,于开课前一周交教务处,由主任批准后执行。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报一份给教务处备查。
(四)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不得轻易改变。如需调整计划,调整学时数幅度较大,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理由,经教研组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执行。
二、备课:
课堂教学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备课质量。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是上好课的保证。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备课上,不备好课,不能进课堂。
备课的规范化要求:
(一)备课要做到“八备、三要求、九要点” 。
八备:
1.备大纲:应熟悉教学大纲所确定的要点,了解所授课程在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所教学科与其它学科之间的联系,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教材体系、教学内容及要求。
2.备教材:应正确地把握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处理好相关课程的关系。教学内容应反映行业一线的实际,突出应用性、实践性,注意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3.备学生:应深入学生,了解其知识水平与接受能力,思维方式与困惑疑点,心理特点与个性差异,思想情况与精神状态。
4.备德育渗透:注重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因素,把加强思想品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起来。
5.备方法与手段:应因材施教,注重学生的非智力因素,选择适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
6.备能力培养:应重视能力目标的确定,认真研究技能形成与训练的规律,通过预设有效的策略,达到培养技能、提高训练质量的目的。专业课教学应做到基础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紧密配合,将专业技能训练应达到的目标要求,科学地分解到各个教学阶段、教学过程、教学环节。
7.编写教案:教师应提前写好教案。教案包含以下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拟采用的教学方法、教育技术手段、教具,教学内容的组织、安排与程序,关键步骤和教学细节的设计,预设的练习、作业,板书设计等。提倡教师进行学案研究。
8.创新备课:教师备课既要借鉴他人的成果,更要坚持自主创新。应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教学风格、学生接受能力和所授课程的实际设计教案。提倡使用电子教案,但应及时更新,防止雷同。
三要求:要求有学期、单元授课计划;要求按课时备课;要求超周备课。
九要点:每课时教案要求具备以下九个要点:
教学目标或要求(认知目标、德育目标、技能目标或分层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课型;教学方法,学法指导;教学手段(使用的教具,电化教学手段的应用);板书设计;教学步骤;课后记。
(二)集备:要做到“三定、三研究、四统一、一做到”。
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
三研究:研究重点、难点;研究教学方法;研究评价方式。
四统一:统一进度;统一教学目标;统一课内外作业;统一检测内容。
一做到:做到在个人自备基础上超前一周集备。
三、候课:
候课是指授课教师在预备铃响(正式上课之前2分钟)之后,进入教室,组织学生做好上课前的准备。
要求:
(一)2分钟预备铃响,授课教师带好教案、教具进入教室。
(二)候课时,教师要面向学生,提示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师生进入上课预备状态。
(三)候课时,教师要情绪稳定,精神饱满,站立挺直,姿态大方。(下面去掉2条)
四、授课:
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教师要努力把课上好,要充分发挥课堂40分钟的效益,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必须体现课改精神,以生为本,以学定教,面向全体学生,尊重个体差异,严禁满堂灌、一言堂,力求少教多学。认真备课,精心设计,严禁无教案进入课堂上课。
2.2分钟预备铃响后,教师带教案、教具等按时到达教室,并示意学生做好上课的准备。上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上课”,学生起立,师生相互问好致意。若发现缺席学生,课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听课教师应提前到教室听课。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并与学生互致“再见”。
3.严格遵守上课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也不得提前下课和推迟下课。第二节课的教师下课后要及时督促学生下楼整队做操。第三、五节课的教师要督查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眼保健操期间师生不能在教室随意走动。
4.教师必须用规范语言上课,提倡说普通话。教学语言要准确、清晰、精练、生动,语速适中,音量适当,具有感情色彩,富有感染力。
5.教师在课堂上要面带微笑,精神饱满,亲切自然,得体大方,须用站立姿势上课。
6.教师要全身心投入课堂教学活动,不得处理与本堂课教学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准在课堂上接打电话或接待家长和客人,不得中途离开课堂。
7.教师必须为人师表,做到举止文明,仪表端庄,穿着得体。不穿奇装异服、超短裙、透视装,不留怪异发型,不穿拖鞋、背心,不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不吸烟,酒后不进入教室。
8.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准以任何理由将学生赶出教室。
9.教师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保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讲究教学卫生,重视教学安全,规范操作各类教学器材与设备,杜绝各类教学安全事故。
10.课堂教学结束后,教师要及时进行反思。反思教学设计与教学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和切身体会,反思学生学习中的闪光点或困惑等;要养成写教学后记的习惯。
五、作业与课外辅导:
1.课后作业内容应符合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应具有启发性、代表性和针对性,有助于巩固知识、培养能力、启发思维的培养。要针对不同专业的特点,认真探讨实践性作业的内容、形式及检查指导的方法,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2. 教师对学生作业的格式应按学科特点有统一要求,力求规范化。一般应有作业日期、书页及题号,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统一要求作业格式。
既要布置巩固理论知识的书面作业,也要布置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实践操作性作业,并重视对实践操作性作业的指导。
3.应布置适当的预习性作业,促使学生养成课前预习的学习习惯。课后作业要注意分量适当,难度适宜。
4. 教师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完成课外作业的习惯。学生要尽量独立完成作业,要认真自我检查作业和改正作业中的错误。
5.教师应及时、认真地批改作业。要探讨作业批改方法的改革,面向全体、兼顾重点,不断提高学生作业质量。对作业批改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及时讲评。教师批改作业应按学科特点统一要求,一般应有批阅成绩(等级),批阅时间、要有启发性、鼓励评语。
6.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应坚持分类辅导的原则,提高辅导实效。
7.课外辅导的内容: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做好课外作业。对学困生、缺课学生补课,对优生进行特长教育。
六、 实践教学:
1.各专业应依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并参照《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教学基本要求》的有关内容,合理制定相关课程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开展实验实训教学。学期初应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实验实训项目和课时,如确需变更的,须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并备案。单独设置的实验实训课,须有教材(指导书)和教学大纲,不单独设课的实验须有指导书。
2.实验实训课前,指导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校内实训的,应检查仪器设备、材料、工具、安全设施等是否齐备,保证实验实训课顺利进行。校外实训的,应提前联系并将实训指导书送达实训基地,保证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有关教师应在上课前安排学生进行预习。实验实训前,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向学生讲解有关知识、实验实训方法、操作技术、安全注意事项等。
4.实验实训课前,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学生实验实训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当停止其参加实验实训,防止事故发生。
5.教师在指导实验实训过程中,应注意培养学生独立操作、独立观察、独立思考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6.实验实训结束时,应检查仪器设备、工具等有无缺损,整理归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纪录。
7.指导教师应及时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认真检查各种数据和结果,根据学生的实验实训报告、学习态度、动手操作能力等表现评定成绩,并签字确认。
七、成绩考核:
建立职业教育质量检测标准、考核制度和检测制度,是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学校考核
可采取考试、考查等方式,要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考试可采用理论考核与技能考核、口试与笔试、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等形式;考查可采用课堂提问、作业练习、阶段测验、学习总结、调查报告、论文撰写等形式,在平时教学中进行。任选课程考核可采用考查或学习过程检查的形式。实习课程应根据实习教学计划安排,采用教学实习考核、生产实习考核和技术等级考核鉴定等形式进行。
考试命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充分考虑学生学习状况,应重视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种题型比例恰当。考试课程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并应逐步建立课程题库。
任课教师应对考试进行质量分析,明确改进教学的目标。质量分析表应在考试结束一周内报教务处。教务处应抽查阅卷情况,并对各课程考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反馈至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将试卷(含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及时交教务处保存。
学校积极探索推行学分制改革,成绩考核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积极探索规范、灵活、有效的考核办法。
学校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做好命题、监考、阅卷、评定成绩、质量分析等工作。并积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和特点的考核形式与方法、手段的改革。
(二)市级考核
1.文化课毕业会考、专业课结业考试
会考由青岛市职教教研室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集中阅卷,并作为毕业成绩记入档案。
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等文化课程及各专业2门主干课程。各学科会考时间由市职教教研室统一安排。其余学科由校内组织命题、考试。并接受市职教教研室对非会考学科进行抽考和质量检测。
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会考不及格者,均应参加下一次滚动考试;考试成绩仍然不合格者,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2.职业资格证书考核与岗位合格考核
职业学校学生参加本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能获得毕业资格。凡毕业会考及格但未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者,暂不发给毕业证书,须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发给毕业证书。
3.各种证书考核
⑴通用性证书考核
计算机证书。各专业学生毕业前应参加计算机知识应用能力考核,达到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水平,并取得相应的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
英语等级证书。学校在完成英语教学大纲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参加国家级公共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同时根据专业不同,鼓励学生参加行业内的英语水平达级考试。
⑵提倡多证制
提倡职业学校学生参加多种证书的考核。根据专业设置的不同,在取得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以外,鼓励学生参加由劳动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近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和行业资格证书考核。
八、专业技能竞赛:
(一)学校每年举行一次专业技能竞赛。竞赛力求全员参与,以赛促练,检查学生的技能水平,检验技能教学的成果。学校积极做好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技能竞赛的组织训练工作,同时组织专业教师参加相应的专业技能竞赛。
(二)专业技能竞赛的规程应以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人才需求实际为依据,参照职业资格鉴定的中高级标准进行。没有职业资格鉴定标准的,应参考行业技术需求进行。
(三)专业技能竞赛的内容、形式、标准要适应社会人才需求的变化,不断更新,逐步实现与行业企业标准的接轨。鼓励、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活动,要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不断提高竞赛的规模与档次。
(四)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及时公布竞赛结果,依据学生、教师参加专业技能竞赛的成绩,推荐、选拔参加更高级别的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并将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成绩作为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
九、教学质量监控:
学校依据正确的质量观,建立就业导向的教学质量评价检查制度,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质量监控突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发挥教改导向作用,及时指导师生改进教与学的活动。
(一)不定期教学检查——日常教学检查
主要是由教务处负责对日常教学秩序进行监督和检查,主要检查教师平时教学到位和教学的组织情况,以杜绝教师、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还有通过听课、抽样问卷、学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二)定期教学检查
定期教学检查一般在学期初、期中和期末进行。由分管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教务处组织,各教研组参与实施。
1.学期初的教学检查
主要检查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情况。如教师的教案,教材准备工作,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等工作落实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进度、教师教案、作业批改情况、期中实践性评价等,及时汇总期中教学检查的结果,总结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是对全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的总检查,时间安排在学期结束前进行 。主要检查期末考试和学期临近结束前的常规教学工作情况,如:审核命题质量、评卷,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和分析,实训教学情况,并落实下学期教学计划。
(三)听课、评课制度
任课教师必须经常性地参加听课评课活动。
1.学校实行推门听课制度(即事先不予通知),
2.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次不少于20节,中层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节次不少于20节,分管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0节
3.教师要做好听课记录,写好听课随想和总体评价与建议,不得照抄别人的听课内容。教师的听课笔记于学期末交教务处检查。
4.各教研组组织听课后,要及时组织评课,并做好记录,评课时要实事求是,既提出优点,也指出不足,并且在一定范围内反馈评课情况。
(四)教案检查制度
1.教案内容的具体要求
⑴学期教学计划制定科学,有对教材和学生的情况分析,有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及教学方案设想,教学进度安排详细合理。
⑵每课时一案,有内容,书写整洁;
⑶教学目的明确,教学重难点突出;
⑷“教学过程”设计合理,步骤清晰,有内容,有方法,有指导,有措施等;
⑸课后有教学后记;
⑹教学实际进度与期初制订的教学计划不超过4学时;
(7)电子教案要体现个性化备课的内容。
2.教案检查方式
⑴教务处将不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
⑵期初、期中、期末定期检查。
⑶随机听课的教案检查。
⑷诊断性听课的教案检查。
3.教案等级评定方法
按照“教师教案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然后划定等级,分“优、良、中、差”四等: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60-79为“中”;60分以下为“差”。教案无故不交者确定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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