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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 号),依据《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具体要求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6 号)等政策要求,结合青岛城市管理职业学校学生特点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劳动的育人功能,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为将来的生产生活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的
1.育人为本。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准确把握劳动教育的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以诚实劳动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2.遵循规律。将劳动实践教育有效融入到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段特点、学生特点、学业特点,与专业发展有机结合,选择恰当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融合专业。结合学生专业学习过程和特征,探索建立产教融合的劳动教育方式,将劳动教育与实习实训活动有机融合,明确劳动教育时间,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
三、组织机构
组 长:牟善伟
副组长:任敦厚 潘超 孙慧
组 员:周松 包乐德 各班班主任
四、具体措施
(一)构建劳动教育课程
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每学年不少于8学时。结合学校社团活动、利用社区、社会资源,开发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劳动实践课程。
(二)组织多种形式的职业体验
充分利用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及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学生用技能参加劳动,通过劳动促进各专业交流,积累职业经验;将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相结合,激发学生劳动的内在需求和动力。
(三)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
充分发挥家长职责。各班级要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劳动教育的意义和措施,使广大家长深刻领会劳动教育在学生学习、生活和未来长远发展中的积极意义和作用,引领家长自觉成为孩子家庭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育人合力。针对中职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明确家庭劳动内容,布置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作业,以一定形式保持与家长的交流反馈,并表彰鼓励积极参加家庭劳动的学生。
(四)大力推进社会劳动实践教育
结合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校外劳动实践。推行学校集体组织与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数量和质量。鼓励学生参加公益性劳动实践。联合社区、街道及各类公益场所,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校团组织的作用,教育引导学生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加强劳动,培育良好的社会公德。
(五)建立科学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
结合学生在学校、企业、家庭、社会劳动实践中的表现,将具体劳动内容、过程和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客观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作为升学、评优、毕业的重要参考。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保障。成立劳动教育课程实施工作小组,负责课程设计、总体协调、经费投入、政策支持、资源开发等,及时调控实施过程,全面把握实施状况。
(二)条件保障。从校内和校外两个层面,建设劳动基地,为学生提供安全参与劳动体验的空间。做好专项资金预算,加强劳动教育设施建设,建立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根据需要储备急救箱及劳动防护用品等。
(三)安全保障。为师生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担机制,保障课程实施。加强对师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加强操作规范;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认真排查、及时清除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六、时间要求
学生每天从事家务劳动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校外劳动时间活动每周不少于1小时,住宿学生课根据实际一次或多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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