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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中传染病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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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传染病在校园内的发生与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学校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成立青岛一中传染病疫情工作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严贤付    青岛一中校长

副组长:鞠振国    青岛一中副校长

组员:张婉婷    青岛一中办公室主任

山水        青岛一中学生处主任

樊佳利    青岛一中学生处副主任

吴正超    青岛一中年级主任

常云龙    青岛一中年级主任

于贤辉    青岛一中年级主任

尹丽        青岛一中卫生室负责人

学校传染病疫情总报告人:严贤付校长,负责向当地疾控部门和教育局上报工作,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有序开展后续工作。

张婉婷(办公室主任)、山水(学生处主任)、尹丽(校医)为学校疫情部门报告人,负责学校师生健康信息、晨午晚检信息及其他防疫信息的汇总与上报工作,与上级防疫部门进行联系,取得技术支持。

年级主任为各年级学生疫情报告人,处室负责人为各处室教职工疫情报告人,工会组长为各工会组成员的疫情报告人。负责本部门教师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健康信息、摸排信息、晨午检信息及其他防疫信息的汇总,做好本处室教师因病缺勤登记,并按时上报给学校总报告人。

班主任为班级疫情报告人,负责对本班学生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负责班级学生健康信息、摸排信息、晨午检信息及其他防疫信息的汇总,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并上报疑似或确诊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信息、活动路线、所乘交通工具、症状、就诊医院、确诊病名、密切接触人员信息、有无接种史(例水痘、腮腺炎)等信息按时上报给学校部门报告人。

家长为学生健康信息报告人,学生有任何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班主任。学生生病不能来校上课时,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走读生每日上学前或住宿生返校前,监督学生进行体温自测,高于37.3暂停上学或返校,及时告知班主任。

三、建立联防联控工作网络。与当地卫健部门、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属地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防联控工作网络,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具体联系方式:

西镇社区:修主任   18553272800

市南区卫生健康局:稽翠娟,公共卫生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88729758(办公)18553272871(手机)

市南区防控指挥部  88729288

市南区疾控中心:82626574  赵主任:18561726152

九医:87072608 医教科 王主任(医疗救治)

87072636 院感科 迟主任(防控知识)

市立医院:82789019、82789017(院办)

八大峡派出所:卢续实17667581207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市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青岛市教育局体卫艺负责人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第一时间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第一时间内)  →  校医务室→分管校领导(半小时内)→校领导(1小时内)→疫情总报告人(1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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