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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中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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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要特别注意预防洪水、暴雨雪、台风、山洪、泥石流、天文大潮、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制定各项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定期对学校校舍进行全面排查。

1、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做出妥善安置。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2、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和通信渠道畅通。凡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天气预警知识的教育。

1、对雨雪天以及恶劣天气时学校安全工作作出应急预案。家长接送学生必须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2、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雨雪天的安全教育,教会学生了解有关天气预报的预警知识。并强调让学生通知家长,在雨雪天来校接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行车要求,听从指挥,必保安全。

3、凡下大雨雪天或恶劣天气,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以及行政、办公室、学生处和当天的值班教师要在校门口以及安保室负责学生的疏导、指挥车辆、校门交通秩序工作,必须全部到位;教务处要积极协助各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各班主任要积极指导本班学生有秩序地退校,直到本班全部学生安全离开学校,本人方可离校。

四、停课应急措施

1.正常教学时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停课,及时向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请示、报备,明确停课的时间和复课时间。

2.及时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停课安排,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

3.停课后,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课后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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