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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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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决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全体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每学期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常抓不懈。

2、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3、做好学校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学期初、学期末、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4、在学校基建项目的维修改造中,重点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学校做好防火检查制度。每周安排专人对重点部位和各自分管的区域进行检查,并在教育局学全平台上进行扫码上报。每月安排负责人对学校所属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巡检,并做好记录。

7、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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