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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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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照指定位置入座,不准随意走动,高声喧哗,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设备和材料。

2.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认真听取教师讲解的实验目的、步骤、仪器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前首先清点实验仪器设备和材料,如有缺少、损坏,应立即报告教师。

3.实验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实验记录,根据实验过程分析实验结果,写出实验报告。

4.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用湿手、湿帕接触电源开关和用电器具,实验前必须检查电器,才能进行通电实验。实验完毕必须先切断电源,才能拆卸实验装置。在实验中若发生意外事故不要惊慌,应立即报告教师和实验管理教师处理。

5.爱护仪器和实验材料,节约用电和实验材料。凡不按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赔偿。实验仪器和材料未经教师许可不能带出实验室。

6.实验完毕,在教师和实验管理教师指导下清点好实验器材,归还原位,妥善处理废物并做好清洁,经教师许可才能离开实验室。

7.实验课完成后,教师和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应分别做好实验登记工作。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2.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3.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5.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6.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7.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2.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3.任何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室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5.妥善保管各种可燃物(如汽油、酒精、乙醚、苯、丙酮等),特别是易燃物质(白磷应浸在水里)。

6.可燃物与氧化剂必须隔离放置,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密封放在阴暗处,并防止漏气。

7.实验室应准备防火砂箱、灭火器和水源,以防万一。如遇起火,必须先停止通风,切断电源,用防火砂盖熄或用灭火器、水扑灭明火。

8.对于溴、汞及汞盐、氢氰酸及其盐类,砷的氧化物,苯胺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使用时不能用手拿。

9.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对220V电源,不能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工具时注意绝缘措施,遇触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10.如发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11.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12.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13.实验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实验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门窗、灭火。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14.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套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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