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五十八中学生会工作章程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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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会工作性质

1.学生会是在党组织、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全体在校学生的自己的群众组织,承认并遵守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2.学生会遵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本着促进同学发展、维护学生利益、解决学生自身问题的方针,务实、勤恳、认真服务于同学。并且在党、团组织领导下,独立地发挥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工作。

二、学生会基本任务

1.遵守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及学校的尊严,支持且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配合学校努力提倡良好的校风、学风。推进学校各项建设。

3.深入开展工作,加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协助学校努力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实际问题。

4.沟通学校党、团组织与广大同学联系,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同学建议、要求、意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三、学生会会员准则

1.凡在籍学校学生。均自觉视为和自动成为本校学生会会员,自觉接受学生会的组织与领导。

2.学生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⑴ 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⑵ 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与实行监督的权利;

⑶ 监督学生会委员会成员工作,对不称职者有权提出批评与撤换建议;

⑷ 有义务遵守学生会工作制度,服从学生会领导,自觉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

四、学生会委员会

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会的组织领导机构。直接受团委领导。其成员是在团委全面参与下,依据民主集中制从学生会会员中选出。它直接代表学生会。主持学生会工作。

(一)学生会委员会工作职能与制度

1.学生会委员会履行学生会各项工作章程,全面决策学生会工作,并具体实施。定期统一向团委汇报工作。

2.学生会委员会监督并指导学生会基层组织----班委会的工作。

3.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 六名,秘书处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二至三名。下设监察、学习、宣传、生活、社会实践、文艺、体育、卫生、社团、检查自律等部,各部均为正副两名部长。根据实际情况,各部副部长可设二名或三名。

4.学生会委员以每一学年的工作为一届,在团委领导下,进行定期换届工作,委员会成员对下一届学生会委员会成立有向团委推荐候选人的权利。

(二)学生会委员会成员考核制度

1.委员会成员应努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成员应团结一致,互勉互助,不搞小团体主义,讲究办事效率。具有勇挑重担、泼辣大胆的工作作风,通过努力工作,积极树立学生会威信。

2.学生会委员会成员应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对于违反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成员,将免去职务;对于工作不负责、同学反映差的同学,经主席提议,委员会二分之一成员通过,免去职务;对于不称职的主席,可由委员会二分之一成员提议通过,直接报团委,由团委决议免去职务;对于无故而自动提出辞职的成员,由委员会三分之二成员通过后,免去职务。

3.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学生会章程,按时出席学生会会议,无故缺席三届次,即免去职务。

4.委员会应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勤奋学习。

(三)学生会委员会成员分工职责

1.主席职责范围:

⑴ 主持学生会工作,对学生会委员会全面负责,传达上级指示,全面负责工作。

⑵ 主持召开学生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布置协调监督各部工作。

⑶ 深入同学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⑷ 与副主席协商,有向秘书处、各部临时布置工作、调派任务的权利。

⑸ 对学生会委员会其他成员的任免有提议权。

⑹ 全面与校党、团组织联系,及时反映情况,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

2.副主席职责范围:

协助主席全面搞好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着重监督各部工作,分管部分工作。特别是,经团委批准,可代理主席,对于学生会章程有解释权。

3.秘书处职责范围:

⑴ 协助主席及各部做好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

⑵ 负责起草、印发学生会文件、通知,管理好学生会的各种资料、报刊、经费。

⑶ 各部组织活动需提前提交秘书处活动计划。秘书处参与正、副主席的决策工作,负责传达活动通知。

⑷ 负责外联工作。

⑸ 监督各部工作及时向正、副主席汇报、反映情况。

4.学习部职责范围:

⑴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同学学好知识,全面发展,为高考做准备。

⑵ 围绕学习“开展丰富多彩活动,举办各种学习竞赛”,组织学习经验交流,学习方法探讨,加强思想方面引导。

⑶ 参与组织青岛五十八中“英语周”活动,组织英语演讲比赛、小品会话、情景喜剧等;负责校艺术节诗歌朗诵比赛、参与主持人大赛的组织评选工作。

5.宣传部宣传职责范围:

⑴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校报等工具,广泛宣传校、团、学生会工作,努力扩大学生会影响。

⑵ 宣传学生会计划,利用宣传工具或座谈会形式,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

⑶ 宣传、表扬好人好事,批评校内外不良风气。

⑷ 全面负责校报及文学社工作,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⑸ 领导校宣传广播站、电视台工作。

⑹ 广泛了解情况,征求同学意见,反映情况。

6.生活部职责范围:

⑴ 了解同学对生活方面的要求、意见、建议,及时向正、副主席和团委或总务处反映情况,协助解决。

⑵ 吸收骨干组织领导餐厅卫生、纪律检查小组,保护整洁环境,维持正常秩序。

⑶ 参与组织“优秀餐桌”评选活动。

⑷ 对学校餐厅伙食的卫生质量及价格进行监督。

7.社会实践部职责范围:

⑴ 引导鼓舞广大同学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协助团委进行各种实践活动。

⑵ 参与秘书处的工作,建立并加强对兄弟学校学生会的工作交流。

⑶ 校内全面负责信件、《中国中学生报》的收发等工作。

⑷ 组织中学生志愿者活动,负责制定计划、确立项目、建立基地、组织指导。

⑸ 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8.文艺部职责范围:

⑴ 利用适当课余时间,开展健康向上的文艺活动。

⑵ 协助校音乐组做好元旦文艺会演,校歌咏比赛以及校运会、艺术节等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⑶ 参与宣传部关于校广播站、电视台的工作。

⑷ 发现并推荐文艺新人;组织参与社区文娱活动。

9.体育部职责范围:

⑴ 引导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素质。

⑵ 组织篮球赛、拔河赛等适合情况的体育活动。

⑶ 协助体育组做好校运会师生越野赛、广播操比赛及校其它大型活动的准备工作、维持秩序等工作。

⑷ 协助体育组、团委进行早操及课间操的评比工作。

10.卫生部职责范围:

⑴ 引导广大同学注重校卫生工作,提高自身卫生保健。

⑵ 协助卫生室做好卫生评比检查工作。

⑶ 针对不同时节的卫生情况, 提出加强卫生建设、保证学生健康的工作。

11.监察部职责范围:

监督并协助各部工作

⑴ 在充分尊重各部权利的前提下,把握分寸,在职权范围内监督各部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以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准确反映同学意见、要求,维护学生利益、学生会威信及五十八中形象。

⑵ 负责监察日志工作,定期进行学生民意调查。

⑶ 协助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进行学生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12.检查部职责范围:

分设校园纪律检查、教学楼内纪律检查两部分。

⑴ 校园纪律检查:负责校园内违纪现象,校卡佩带、自行车摆设,仪容仪表,不文明言行等。.校园纪律检查组主要负责检查在去食堂的路上跑步的同学和外出打饭及随意践踏草坪的同学,此外还负责每周六放学前检查进出校园的同学。

⑵ 教学楼内纪律检查:负责早晚自习、午睡纪律人数,纠查教学楼内违纪现象

13.自律部职责范围:

⑴ 宿舍纪律:协助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宿舍楼内纪律,组织督导舍长,检查宿舍午休、晚就寝纪律,检查旷宿情况,

⑵ 卫生检查:协助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宿舍楼内卫生,进行宿舍及公共卫生扫除指导与评比;协助做好宿舍美化评比工作以及宿舍楼内宣传工作。

14.社团部职责范围:

⑴ 负责每周升旗仪式的组织筹备,国旗下演讲的审稿验收,升旗纪律的督导检查,国旗每日的规范升降。

⑵ 成立书法、美术、摄影、集邮协会、兴趣小组,定期组织活动,展现成果。

⑶ 参与学校重大文体活动;参与校电视台、广播站的节目制作。

⑷ 成立礼仪迎宾队,负责对外接待等礼仪活动。

⑸ 负责各项大型团体活动的组织、安排等工作。

五、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1.校各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学生会通过它具体贯彻活动计划,开展工作,班委会应接受校学生会的领导与帮助。

2.学生会应充分尊重班委会的自主权,并大力支持各班委会组织各种有益的活动。学生会委员会成员将不定时召开各班委会成员会议,充分调动各班积极性。

3.班委会有权对学生会工作及委员会成员进行监督、批评或提出建议。

六、学生会工作程序

1.委员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套完成的工作程序。

2.各部在主席指导下,并周密研究,与每学年初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经委员会全体成员民主协商,然后由正、副主席共同协议,团委批准,最后布置实施。

3.重大活动结束时,各部应及时作出总结,提交秘书处,秘书长作出最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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