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五十八中优秀班集体评选规定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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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委会、团支部发挥作用突出,自治能力强,班级有关心政治、集体,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全体学生能够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岛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班级管理机制,在“初(高)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均达良好以上。

条款中的干部队伍发挥作用突出是指大部分干部在同级部中工作良好以上,紧密团结分工协作,自治自力管理好班级。学生注意时事政治学习,积极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有较好的集体荣誉感,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团结友爱,密切合作,风气正派,工作扎实,学校量化管理评比得分居同级部前二分之一位置。

2.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学习风气浓厚,创新精神强,上课、自习纪律良好,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积极开展课外学习活动和学习方法研究交流,学习成绩良好或有明显进步,考试无作弊现象。

本条例中刻苦学习是指学生在各课学习中刻苦努力,课堂自习纪律好,作业完成质与量均好,上课认真听讲,学习气氛浓,课外活动和学校交流是指有关学习的主题班会,经验交流,班级学习竞赛,学习评比活动有计划安排,活动开展富有成效,学习成绩良好是指学期末全班总分成绩或级部评价成绩,居同级部的同类型班级的前二分之一位置,明显进步是指在原有基础进步幅度显著人所公认。

3.积极开展文体、卫生活动,深入进行社会调查,积极参加劳动,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

本条款中开展文体、卫生等活动是指能够较好地经常性开展常规活动,在学校量化管理评比中,以上栏目得分较好。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是指学校开展的思想教育、专题活动等评比中被列为优胜或受表扬,在全校性的大型比赛中,如校运会名次居同级部前二分之一位置或获得精神文明奖。校园文艺会演中有节目获奖,宿舍、卫生等检查级部局前二分之一位置。

4.遵守纪律,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性强,讲文明,懂礼貌,班级精神面貌好。

本条例中遵守纪律是指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无偷盗,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现象,模范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级纪律性强,无发生不安全事故,尊敬师长,积极做好人好事,在校内外讲文明,懂礼貌。

5.爱护公共财产及公共设施,节约水电,珍惜粮食,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美德。

本条款中爱护公共财产设施是指无有意损坏门窗、桌椅、玻璃、墙壁、文体器材等公物现象,节约水、电,不浪费粮食,养成良好的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美德。

6.先进班集体评选的范围,必须是班级学习成绩、量化管理成绩都列级部前二分之一位置。标杆班集体必须是班级学习成绩、量化管理成绩都列级部第一名。

在下列情况下对先进班集体和标杆班集体实施一票否决:

1.班级中出现了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或违纪行为,严重地损坏了学校的声誉。

2.班级不服从学校的决议,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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