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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实施细则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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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  明

1.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岛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促使学生进一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其终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更好地形成我校“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探究创新,健全人格”的良好校风,维护优良的教育教学秩序与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2.每个学生必须以“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做一名合格的五十八中学生。违反学校纪律者,要给予批评教育,同时,按照以下细则进行量化扣分,记入个人德育档案。每学年累计扣分达到8~12分者,定期参加校纪校规补习班;12~16分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6~2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20分以上者,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学生毕业时,处分没撤消者,不发毕业证书。累计积5分以上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员。

3.凡违反校纪者,按以下量化标准给予扣分,同时违反多条者,予以累计计分。

4.本细则同学校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用,违纪严重者,按《青岛五十八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直接给予行政处分。

二、细 则

(一)校园纪律

1.学生在校园内及进出校园时,必须佩戴好学生的校内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着装校服。

2.不在校园内骑自行车。

3.学生不准随便走螺旋楼梯。

4.不在教学区(非运动场)内打篮球、排球、踢毽子或其它活动。中午时间不在校园内打篮球、踢足球。

5.非放学时间,不准出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班主任出据证明(标准假条)。

6.不准在校园内随手乱扔纸屑、瓜果皮、包装袋等杂物。

7.禁止进入花园损花折木,践踏草坪,不准横跨花栏绿篱。

8.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或多人并行、挽臂行走等。

9.不在墙壁、门窗、黑板宣传栏上乱画,或者涂改通知、公告等。

10.爱护公共财物,不准爬窗出入教室,不用脚踢门或随便踏桌椅、坐桌子。

11.不随地吐痰。

12.校园内不穿拖鞋(宿舍内例外)。

13.不在校园内吃口香糖、泡泡糖。

以上各条每项的分值均为1分,情节严重者扣2~3分。

14.不进营业性录像厅、网吧等场所。(8分以上)

15.严禁抽烟、喝洒。(12分以上)

16.严禁打架斗殴。(12分以上)

17.严禁谈恋爱。(12分以上)

(二)自习课纪律规范量化标准(包括早自习、晚自习、下午自习课)

1.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不在校园、宿舍内逗留,不准中途外出。

2.不随便说话(包括同学之间讨论问题)、下位,不左顾右盼、东张西望。

3.不睡觉、吃东西、喝水。

4.不乱找东西、向同学借东西。

5.不翻阅与学习无关的书刊。

6.熄灯后,不准在教室内学习或进行其它活动。

以上六条中,各项的分值均为1分,情节严重者扣2~3分。

(三)教学楼内纪律规范量化标准

1.不在教学楼内跑动或追逐打闹。

2.行走要做到右行礼让,不拥挤抢行或多人并排齐行、扶肩、挽臂并行。

3.不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

4.不在教学楼内进行体育或游戏活动。

5.不扶窗将身体探出窗外或到窗外擦玻璃。

6.不聚集在走廊内谈笑、妨碍他人行走。

以上6条中,各项分值均为1分。情节严重者酌情扣2~3分。

(四)午睡纪律规范量化标准

1.需在校午睡的同学,走读生须填写在校午睡申请表,由家长签署意见,班主任批准,登记造册,报学生处备查,且必须在教室午睡。住宿生可在宿舍或教室内午睡,但必须确定一固定地点,并报班主任。

2.午睡开始后半小时内不许上厕所,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3.午睡时不在宿舍内谈笑、打闹,不到卫生间洗刷,洗衣服。

4.午睡时间,不在教室内、教学楼内说笑、打闹或做一切有碍午睡的事情。

5.不在校园内逗留。在家中午睡的学生,要在学校午睡起床后,上课前到校,午睡时间不准到校。

6.午睡时间,不在学校打篮球或进行其它活动。

7.午睡时间,不在宿舍内会客。

以上七项的分值均为1分,情节严重者酌情扣2~3分。

(五)早操、课间操(眼操)纪律规范量化标准

1.按时上操,不无故旷操,不无故中途退场。

2.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操,要求动作整齐划一,规范标准;跑操时步伐整齐、口号响亮、不随便停下,到指定位置解散。

3.集合或散开时要做到快、静、齐。

4.上操时,不说笑、打闹。

以上四条中,各项的分值均为1分。

(六)宿舍楼内纪律规范量化标准

1.按时起床、睡觉,严格遵守作息制度。(1分)

2.午休、晚休时间进入宿舍后,抓紧时间进行个人卫生洗漱,在休息铃响前,上床休息,保持室内安静,晚上熄灯后不得再有任何灯光。(1分)

3.午睡、晚上熄灯后,不得在宿舍内吃东西、走动、说笑、打闹、看书刊、会客、听音乐,不得在卫生间洗漱、洗衣服、看书等,不做有碍休息的任何事情。休息后半小时内不得上厕所。(1分)

4.有事须事前请假,不旷宿(5分)不得留宿他人、或到他人床铺休息。(3分)非住宿生不准进入宿舍。(1分)

5.不在宿舍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或大声说笑。(1分)

6.不看低级趣味小说、杂志,不说粗话、脏话。(2分)

7.宿舍内不下棋、打扑克,(4分)不搞体育活动,不将体育活动器材带入宿舍。(1分)

8.爱护宿舍内公共财物,不乱动电器。不乱拉电线、乱用电器,不准乱动别人的物品。(1分)

9.不向楼下泼水,乱扔杂物。(4分)宿舍内不乱扔果皮、纸屑、剩饭菜等杂物,不随地吐痰。(1分)

10.认真遵守宿舍出入规定,在休息时间外回宿舍,要有班主任、学生处或值班老师签字的假条。(1分)

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可酌情加倍扣分或相应校级处分。

(七) 学生仪表、语言规范量化标准

1.按要求穿校服。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名牌、高档服装。

2.不穿高跟鞋;不化妆、戴首饰和其它饰物。不准佩带BP机、手机等。

3.头发要干净整齐,不烫发、染发。女生不留披肩发,男生不留奇异发型。

4.语言要文明。不说脏话、粗话。对老师、同学称呼有礼貌。

以上4项的分值均为1分。特别严重者,酌情扣2~3分。

(八)图书馆、阅览室纪律规范量化标准

1.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准说笑、戏闹。(1分)

2.爱惜图书,不有意撕毁图书。(3分)

3.借书要还,不偷拿图书。(8分)

4.爱惜图书,取换时要按管理人员要求存放整齐,不准随手乱翻乱丢。(1分)

5.借还图书自觉排队。(1分)

(九)公益劳动、文体活动行为规范量化标准

1.学生要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劳动时要积极认真地完成劳动任务。要爱护劳动工具,爱护公共财物。(1分)

2.公益劳动时,不准无故缺席,不中途退场,不打闹、戏笑。(1分)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不迟到,不缺勤,不早退。(1分)

4.文体活动时,要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有组织地进行,不戏闹,不搞恶作剧,切实注意安全。(1分)

(十)就餐规范量化标准

1.在校就餐的同学,都应按规定时间到餐厅,不要提前、跑步抢饭,或在宿舍、教室及校园内就餐。(1分)

2.排队买饭,定桌就餐,不插号、不大声喧哗。(2分)

3.爱惜粮食,不乱扔剩饭、剩菜,吃剩的饭菜,要倒入垃圾桶内,不随地泼水。(2分)

4.尊重食堂管理人员及炊事人员,对伙食有意见可向学校反映,不要与伙房管理人员争吵。(3分)

5.要文明礼貌,服从值日老师、同学的管理。(2分)

6.餐具洗刷干净后,整齐摆放在餐桌上,值日同学按照餐厅卫生要求,清理好卫生。(1分)

7.外出吃饭的同学应在校园外就餐,不要将塑料袋一次性饭盒等带入校园。(1分)

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可酌情加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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