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三中体育课安全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0-27
字体大小: 打印

一、实验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对违反制度和操作规程者,指导教师应立即停止其实验。

二、实验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准穿湿衣、湿鞋,不准湿手、赤脚做实验。

2、 不准带电接、拆、改实验线路和安装更换保险。

3、 实验线路接好后,自己要认真复查,请指导教师检查。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合闸通电,当合闸通电时对要唤起全组人员注意。

4、 对旋转性实验,要注意检查转动部分有无松动,实验时特别注意不要将衣物等卷入机器。

5、 不得用手、脚、握、踏电机旋转部分或用其他不适当方式制动或堵转电机。

6、 实验中遇到事故或异常,及时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及时报告指导教师。

三、实验期间,他人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场地,不准与实验指导、辅助教师交谈或办其他事。

四、随时注意实验室安全,留心有无烤焦、烧糊气味或异常响声等情况,并及时报告处理。

五、实验室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要放入卷柜或实验拒并加锁。

六、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要严加管理。

七、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切断水源、电源,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八、节假日期间,不用的实验室,一定要加封。

九、若学生情绪异常,有健康状况或精神状态不佳等原因,指导教师可终止其实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