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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中临聘教师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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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聘教师正常参与学校管理、评价考核、学生辅导、服从学校正常教学安排等。

2.临聘教师同本校教师一样,配合参与大、小晚自习轮值安排(费用单独结算)。

3.若临聘教师所带教学班成绩在期中、期末及以上大型考试中,班级平均分排名连续两次级部倒数20%(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学校将研究具体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临聘教师人选。

4.若临聘教师出现有损学校名誉言行,学校将研究具体情况,调整临聘教师人选,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若临聘教师所带教学班成绩在期中、期末及以上大型考试中,班级平均分排名进入级部前30%(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①学校将奖励临聘教师在该班级课时费3倍费用(包含课时费基数)。其中基数随当月工资发放,剩余奖励额外支付。

注:奖励月数为期中考试当月至之前月份、期末考试当月至期中考试当月。

②学校将为临聘教师颁发“优秀临聘教师”证书。

6.条例说明及未尽事宜由青岛三中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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