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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课堂高效有序进行,同时给学生创建一个安全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学生手机使用的不当行为,保护学生视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2021〕3 号)文件要求,特修订《青岛三中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请全体同学认真遵守。规定如下:
一、携带规定:
1. 学生不允许携带手机,尤其是智能手机不得进入学校。
2. 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急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
3. 如离家较远或者其他原因确需佩带和使用手机的,应由学生提出申请,告知家长。在提交书面行为保证和申请书并经家长同意签字后,交由班主任确认签字。由班主任监督学生签订《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承诺书》,班主任监督审批记录后,学生方可临时使用手机。
4. 申请通过后,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非智能机)要严格遵守《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要求。
二、使用规定:
1. 严禁学生在上课时间(含大小晚自习、周六自习期间)、午休时间、学校集会、社团活动、宿舍就寝等时间段内使用手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查实立即没收手机并依据校规校纪给予处罚。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4)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
(5)手借于他人违规使用的;
(6)带手机进入考场的;
(7)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 不允许在教室或寝室里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和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
二、校服制度
校服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了学生时代的美好记忆,关乎学生的身心教育和未来成长。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校服管理工作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是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
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東力、提升自信心,都有积极作用。学生统一着装,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学校和班级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也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
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根据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发展函〔2022〕10 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着装要求
1.星期日返校及在校期间,学生须穿着全套校服。同时学生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选择穿着哪套校服。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纽扣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学校学生处主任、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除写名字外)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学生自行到学校购买。
4.因校服质量、尺码问题可到学校更换;同时校方与商家协商无偿提供售后服务。
三、管理监督
1.采取分年段管理原则,各年段由年级领导、班主任共同负责管理,共同督促本年段校服管理。
2.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未穿校服说明书;第二次,年级领导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第三次,学生处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处主任对班主任和年级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对班主任进行问询。
四、检查考评
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学校值周常规检查,纳入文明班级评比。不定期抽查各班学生校服穿着情况,同时填写学生校服穿着情况登记表并在班主任群进行通报。凡不符合服饰要求者班级量化每人次扣减0.1分。同时将班级校服管理纳入纳入班主任评优评先考核重要依据。
选课走班教学,打破了传统的行政教学一体的班级管理模式,尤其是教学班相对不稳定,管理难度加大,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教学班管理暂行办法。
一、 教学班组织机构
教学班的管理核心是任课教师,每个行政班设1名学科班长,共3名。
1.任课教师职责
认真准备讲授内容,按时上下课,不拖堂。认真做好座次安排、维持纪律等工作,做到及时了解并登记学生出勤情况;要将学生课堂表现、出勤情况及时与行政班班主任沟通,问题比较突出的要协同行政班班主任及时解决。
2.学科班长职责
直接对任课教师负责,如有问题直接和任课教师联系。帮助任课教师做好课前准备、课前考勤、课堂纪律维持、作业收发等常规工作。
二、教学班学生守则
1.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服从任课教师的管理,按指定位置就座,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除向行政班班主任请假外,还要向任课教师写请假条(可由本班学科班长转交)。
2.认真按照课时计划做好自己的课前准备工作,提前2分钟到达教室,下课1分钟迅速离开教室。
3.认真听课,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按时完成并上交作业。
4.自觉爱护所在教室的公物,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乱吐、乱扔东西。走班前清理好自己的个人物品,将不用的物品放置到储物柜中,桌面保持整洁干净,为其他同学提供方便。
三、学分认定
学生模块修习结束前,要向学分认定小组提出学分认定申请,任课教师根据学校规定,权衡学生出勤、平时成绩和模块结业考试成绩给学生赋予相应学分,并报请学分认定小组批准。学生达不到相应标准不予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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