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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青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通知》,我校组织初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评委会评选,行政办公会研究讨论,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按程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现公示如下:
我校拟推荐王玲梅(美术学科),张德(政治学科)两位同志参选青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根据规定,需对拟推荐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4日
公示电话:6773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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