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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三十七中学农教育安全预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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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所有参加学农工作的师生身体健康及安全,顺利实现学农工作目标,本着“防治结合,以防为重”、“思想重视、处置快速得当”的原则,为更好防止学农工作期间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点,使事故的处理合情、合理、合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紧急处理小组

组  长:德育副校长

副组长: 学管处负责主任、教务处负责主任

组  员:班主任、带队老师、辅导教师

二、安全事故处理细则

1.及时报告原则

学生学农期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应遵循及时报告原则按预定程序予以报告(紧急情况除外)

2.优先处理原则

学生学农工作期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应遵循优先处理原则按预定方案予以处理。

(1)安全事故发生后,值班教师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基地领导及当事学生班主任。

(2)学校领导及当事学生班主任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其他工作赶往事故发生地实施紧急救护,联系基地领导协调安排车辆及与附近医院联系,伤情或病情严重或不明应立即送往医院。

(3)学校干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相应地点了解情况,指挥救护等事宜,并及时向校长汇报,并当场决定是否与家长取得联系。

(4)校长接到报告后,除对相关事情处理做出决策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决定是否向教育局安全办予以报告。

3.预防措施:

(1)组织活动前学校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培训。

(2)班主任要充分了解每位学生身体状况,若有不易参加活动的一定要做好提前教育和告知工作,并及时上报学校。

本预案适用于在学农活动期间学生安全事故的一般情况,若遇紧急情况可根据实际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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